近兩日,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瘋狂轉發,引來眾多醫生和網友“圍觀”。該帖稱北醫三院婦產科執業醫師李芊在火車上救助急產孕婦,但孩子因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被患者家屬訴至雨花臺法院,最終被南京兩級法院認定非法行醫,判決賠償1.4萬余元。對此,昨日,北醫三院出面辟謠表示“查無此人”。而南京兩級法院也公開發表聲明未受理所稱訴訟。
網傳醫生救人被告敗訴
被廣泛傳播的這則網帖內容寫得非常“詳盡”,稱李芊是北京大學醫學部博士研究生、婦產科執業醫師,執業地點是北京大學第三醫院。2014年1月21日,李芊從上海乘坐火車到北京,列車廣播有一孕婦急產,需要婦產科醫生幫助。李芊醫生毫不猶豫地跑到孕婦身邊,幫助孕婦生產,胎兒產下后,李芊還陪同孕婦和胎兒到了南京市某區級醫院。胎兒被送到監護室后,被診斷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療了40多天。
結果,產婦家屬不僅沒有感謝,還將李芊扣下,并把李芊告到南京市雨花臺法院。法院審理后,依據《執業醫師法》,認定李芊非法行醫,導致胎兒吸入性肺炎,賠償新生兒住院費用和家屬誤工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緊急救護有別非法行醫
雖然漏洞百出,但該帖一出,還是引發大量評論和網友“圍觀”,不少人信以為真。網友不僅感慨好心沒好報,還爭論帖子中所說的異地救護是否屬于非法行醫。
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根據《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超范圍執業,其中就包括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臨床醫師進行臨床轉科的;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
而根據《刑法》第336條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另外,據醫界業內人士介紹,《執業醫師法》是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官方連辟謠警方介入
昨日凌晨,北醫三院發表聲明進行辟謠,表示“查無此人”,醫院并沒有叫“李芊”的醫生。查詢執業醫師信息網站,全北京的醫療機構都沒有名叫“李芊”的執業醫師。昨日,北醫三院宣傳負責人告訴北京晨報記者,這個帖子傳播得很快,很多人都通過他們來求證,為了不再繼續以訛傳訛,醫院特此發出官方聲明。
北京晨報記者同時注意到,南京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也發出聲明稱,沒有受理過被告李芊或任何醫生在列車上因救人而引發的訴訟。“網絡自由有邊界,對惡意制造和散發網絡謠言者將依法進行追究和制裁。南京兩級法院歡迎群眾監督”。據悉,目前南京警方已介入調查。
“謠言會中傷那些本打算施救的醫生,讓我們一些同行覺得寒心。但今后一旦真的遇到這種緊急情況,相信絕大多數醫生還是會不顧一切出手相救,因為這是醫者的責任。”北醫三院急診科一名醫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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