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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加分抵征地款,土政策得整頓
    高考加分抵征地款,土政策得整頓
    來源: 環球時報 作者:支振鋒 時間:2014-07-03 08:55

      福建閩侯近日被曝光,2002年福州為興建大學城而征地,在征地款嚴重低于市場價格的情況下,當地政府承諾,失地農民家庭考生報考福州大學城內的高校,都享受20分加分政策。這一違規政策日前被叫停,但已實行了12年。

      無論依法還是依理,失地農民都應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但這只能是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范圍內,主要以基于市場價格所確定的物質或貨幣形式而進行的補償,以及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失地農民由農民變成市民的戶籍性質變更、相應社保、就業、入學等配套便民措施。而至于在高等教育上的優待,或賦予其他特權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對于政府而言,法無明文授權即禁止,閩侯這種做法的違法性無可置疑。

      20分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數字。2014年福建省實際有22萬余人參加高考,如此大的考生基數,一分之差就可能是幾百名甚至上千名的排名差別。高考加分絕非小事,它違反了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除非有明確的法定原因,絕不可行。在我國,高考加分只是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一直沒有明確的立法授權。根據憲法規定,教育屬國務院管理事項,高考加分至少應通過國務院行政法規來予以規范。教育部門以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形式所規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其實也有在合法性上的缺失。近年來由于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不規范、不透明和監管不力,也導致了一系列高招黑幕和腐敗丑聞。

      閩侯這項加分政策,不僅沒有法律授權,甚至連一份正式文件都沒有。每年由閩侯教育局以縣政府名義打報告,然后“讓領導簽一下,請高招辦繼續執行”。這里面,涉及的部門至少有閩侯縣教育局、縣政府、福建省教育廳、高招委員會以及相關高校等機構,他們是如何串通起來連續十幾年進行如此大面積違法違紀行為的?由此可見,當地政府的濫權、瀆職等行為一定存在,紀檢部門應該參與調查。

      多年來,違法給外資稅收優惠、外來投資者享有交通違法“豁免權”、計生部門聯手公安部門不繳計生罰款不上戶口,以及圍繞征地拆遷補償等,不少地方違法違規的土政策曝光。一把手一言堂,行政行為恣意,違法違規、濫權逾權、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行為時有發生。這些都凸顯權力運行機制的弊端。而治本之策就在于將權力關進籠子里,以規范程序、透明行政、嚴格監督、切實問責,實現權力的規范運行。▲(作者是《環球法律評論》雜志副主編)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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