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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何以從香花墮落為毒瘤高考加分何以從香花墮落為毒瘤
來源: 紅網 作者:柏文學 時間:2014-07-03 09:11
6月30日,教育部發文詳細解釋高考加分“瘦身”規則。地方性加分項目減少近三分之一,天津等6省市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所有省份均取消了奧賽省級賽區獲獎加分項目,7個省同時取消全國賽區加分項目。(6月30日新華網)
雖然共和國之初,高考就有“根正苗紅”的加分項,但是文革后恢復高考后,加分項即被取消。隨著獨生子女成為高考主力軍,千萬家庭“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窮不能窮教育”、“勒緊褲帶幫助孩子兼挑父輩理想”,高考競爭越來越白熱化,對高考的怨言、憤懣與日俱增,高考弊病不斷被放大,甚至取消高考之聲也甚囂塵上。管理部門撐不住了,為彌補高考制度缺陷,制定了特長生加分政策。萬沒料到,高考加分政策的實踐效果遠背初衷,招來更多口水和非議。管理部門撐不住了,開始為高考加分“瘦身”。
高考加分,何以從香花墮落為毒瘤?本來高考加分,是對高考制度公正公平之局限性的補充和修正,為何卻在實施過程中產生了更大的不公平?
首先是制定政策缺乏科學嚴謹的程序。加分政策推出前,沒有進行充分的專業調研、社會調查、民意測驗,也就沒有機會充分聽取贊同和反對者雙方意見。譬如加分應當設置哪些項目?加分幅度多大為宜?加分細則是全國統一弊病大還是各自為政弊病大?加分實施中會有哪些可能的徇私舞弊行為以及如何防止?加分過程的透明性要求、加分結果的公示制度、對加分的質疑釋疑、對涉嫌徇私舞弊的舉報獎勵、對徇私舞弊行為的懲罰措施,諸如此類。沒有這番功課,嚴謹性就無從談起。漏洞百出的政策難逃失策厄運。
其次是對“權力尚不在籠子里”沒有足夠的估計。不宜下放的權力下放了,導致各路諸侯各顯神通。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共14項,而各地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多達192項。有些地方有三好生加分,有些地方有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分,有些地方有見義勇為加分,還有眼花繚亂難以枚舉的體育特長加分。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引進的高端人才子女高考加分,教師子女報考師范類院校加分,勞模子女加分。如果說后三類帶有顯性拼爹的性質,那么前面幾類難免魚龍混雜泥沙俱下帶有隱性拼爹的性質。權錢滲透,防不勝防。
再次是利益驅動各個集團大顯身手。高考有了加分的尚方寶劍,儼然成了香餑餑。除了體育部門外,公安、民政、計劃生育、工會、殘聯、民族委、外事等10幾個部門和單位,紛至沓來,找關系,說厲害,要求教育部門出臺與己相關的高考加分政策,使得這些部門憑添權力拐杖,也為有心謀私者憑添尋租空間。多少考生曲線救國成了少數民族考生?多少考生拐彎抹角成了體育特長考生?其中細節不得而知,可是規模之大令人驚愕。2013年北京市加分考生高達報名人數的18%,可見一斑。另外奧數加分,刺激“奧數考試經濟學”,同樣不言而喻。
最后是社會個人征信系統沒有建立與完善。人類社會生活實踐證明,沒有終身伴隨的個人征信系統,沒有“誠信者比不誠信者更劃算”的生存環境和社會機制,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本能,總是誘導人們趨向于為了利益而以身試法,鋌而走險者趨之若鶩正表明實際上的鋌而無險。與假冒偽劣產品之肆意泛濫、貪污腐敗者之僥幸心理一樣,如果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代價不大,何不賭他一把?只要想想,冒名替考、冒名頂替上大學,要比騙取高考加分更難、顯得更丑陋,依然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韙一意孤行,一旦高考加分口子亂開,結果會如何?
由此看來,高考加分對國家高考制度的公正、公平之威脅、危害性,教育部尚無足夠的認知,所以高考加分之“瘦身”依然不夠鐵腕。為了維護國家高考制度的公平性、權威性,加分設置的權力必須收歸教育部;加分項目必須統一地全面瘦身;無法實現起碼公平的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加分的規則需要嚴謹細化;加分操作過程必須透明;公開信息必須詳細規范;對于徇私舞弊的加分案件處理,應當嚴厲懲罰操作者,而不是考生。同時,給予高校同地方招生辦的博弈權力,認同招生高校對高考加分的“不認可權”。
文/柏文學
(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