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男子黃某冒充部隊軍官進行詐騙,并隱瞞自己有配偶的事實與另一女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8月1日,記者獲悉,海口秀英法院近日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重婚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黃某,男,1971年2月8日出生于江西省豐城市,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海口市龍華區秀英村出租屋,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豐城市某村。經審理查明,黃某為了獲取非法利益,購買了軍官服、偽造的軍官證和部隊印章,使用假名黃曉東,冒充軍官進行詐騙和重婚。
2008年6月15日,黃某冒充海南省軍區預備役師政委,使用偽造的部隊印章,以部隊樓房需要裝修為名,與三亞不老松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工程合同。同年6月24日,黃某以工程需要交納保證金為由,在海口市秀英區軍供迎賓館騙取該公司2萬元。
2O12年8月6日,黃某冒充海南省軍區步兵師政委,使用偽造的部隊印章,以部隊需要購買迷彩服為名,在海口市秀英區秀英大道荊園賓館與被害人高某簽訂購買迷彩服的合同,并以需要交納保證金為由,當場騙取被害人高某1.8萬元。之后,黃某以各種理由再次騙取被害人高某2000元。
2012年10月,黃某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冒充部隊軍官與被害人蔣某交往。2O13年1月,黃某為了騙取被害人蔣某的信任,購買偽造的其與被害人蔣某的結婚證,以夫妻名義與被害人蔣某共同生活。在交往過程中,被告人黃某以各種理由騙取被害人蔣某2萬元。
黃某冒充軍人騙取的6萬元,已被其揮霍。秀英法院認為,黃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軍人進行詐騙,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6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黃某在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黃某與蔣某的非法婚姻關系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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