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菜大棚資金使用藏“貓膩”
記者10日從省農業廳獲悉,屯昌縣對瓜菜大棚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8月8日,共發出催交退回補貼款通知書20張,收回銀行還款單19張,合計還款109.92萬元。
今年上半年,省審計廳對全省2011-2013年度建設的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瓜菜大棚進行了專項審計,并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屯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自6月26日省農業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部署瓜菜設施大棚整改工作起,召開了6次專題會議,成立了農業設施大棚項目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印發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和責任分工。
據介紹,屯昌縣具體做法是,對屬于虛增面積套取國家項目資金的大棚業主,責令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退回被套取的補貼資金或按年度實施方案申請補建大棚。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補貼資金88萬元,占應還款數的65%,完成補建未進行驗收大棚面積35畝。
對屬于重復補貼國家項目資金的大棚業主,責令在整改期限內退回多領取的補貼資金。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補貼資金14.37萬元,占應還款數的100%。
對以低檔型大棚套取高檔型大棚項目資金的大棚業主,責令在整改期限內如數退還多領取補貼資金或申請對大棚進行加固改造。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補貼資金7.55萬元,收到加固改造申請書17份,占總數的90%以上。
對屬于未經批準私自拆除的大棚業主,責令在整改期限內如數退還全部領取補貼資金或申請補建大棚。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補貼資金0.9萬元。
對屬于臺風損毀的大棚,縣農業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將進行實地核實并形成鑒定報告存檔備案,對屬于臺風損壞薄膜但鋼架完好的大棚,責成大棚業主在整改期限內,做好維修和養護,確保大棚正常生產。對屬于閑置或種植與瓜菜無關作物的大棚業主,責成在整改期限內完成除草、備耕或種上瓜菜。
經過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截至8月8日,共收回銀行還款單19張,合計還款109.92萬元。其中,虛增面積套取還款88萬元,占應還款134.937萬元的65.2%,重復面積套取還款14.37萬元,占應還款14.37萬元的100%,其他款項在追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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