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22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任錦雯)海口市教育局、物價局和財政局日前聯合下發2014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根據規定,今年秋季學期,在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除課本費、信息費、作業本費、雜費等。高中階段,除海南僑中等4所省一級學校學費為420元/學期/生外,其他學校均為350元/學期/生,已交擇校費的學生免交學費。義務教育階段、高中、職業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有關文件執行。為遏制亂收費,海口市還公布了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等三部門要求,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收費管理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堅決禁止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規定收費項目以外的任何費用。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全面公示,切實提高收費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與家長的監督。對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根據有關規定,高中學費收取必須使用省財稅廳統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并納入預算范圍。對違反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和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的學校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舉報電話:海口市物價局12358;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秀英區教育局:68661609;龍華區教育局:66568640;瓊山區教育局:65882232;美蘭區教育局:6536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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