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崔振剛酒駕卻未入刑,仍保留公務員身份
犯人李永是誰?
李永其實是一個名震蘇北的黑社會團伙的頭目。
《揚子晚報》2009年報道稱,在最鼎盛時期,徐州李永黑社會團伙兼并了周邊的另外兩股惡勢力,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插足拆遷、競標,收保護費,干擾基層選舉,暴力開道,橫行一時,成了“說一不二”的黑道人物。
報道還稱,“黑老大”李永被認定“七宗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獲刑19年;其他15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9年零6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澎湃新聞了解,崔振剛和犯人李永曾“走得很近”:李永在監獄的工種,由機床工轉為印刷工,工作輕松很多。
雙方的“決裂”,可能源于一場酒駕。
陳杰稱,2013年4月左右的一個晚上,崔振剛在南京市區喝多了,第二天一大早開車回浦口監獄。經過南京大橋南路時,撞上綠化帶。他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人員趕到后稱“沒有大問題”。崔振剛不滿意,就打電話報警。交警來后,發現其身上有酒味。但蹊蹺的是,崔振剛后來離開了,卻未被拘。兩天后,檢察院來人通報情況,浦口監獄才知此事。
在一些人的周旋下,崔振剛最后免于起訴,還保留獄警等公務員身份。
陳杰說,崔可能為此花掉30萬元。不過,2014年2月,崔振剛從李永所在的201監區,調崗到6監區。
陳杰推測,在此情況下,既然崔振剛不再在201監區,能為李永活動的空間也就極為有限。李永家屬因此開始催問崔振剛,要求他還錢。此后又到崔振剛父母家要求還錢,皆無果。
據稱,崔振剛父親是洪澤湖監獄的退休獄警。
7月初,李永家屬報案,稱崔振剛索賄、敲詐。警方有關人士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以上情節。
崔振剛或卷入非法集資,有獄警同事參與
陳杰稱,崔振剛為人比較哥們兒義氣,愛吃喝,愛打牌,愛賭球。值得一提的是,崔振剛曾到宿遷市泗洪縣著名的“寶馬鄉”——石集鄉去放貸,“很大一部分錢沒有收回來”。
宿遷泗洪縣轄下的石集鄉曾因為豪車云集,被網友們戲稱為“寶馬鄉”。一個不算富裕的石集鄉之所以看似經濟發達、金融活躍,主要是因為這里發生過幾近瘋狂的“全民高利貸”風潮。許多媒體曾對此予以報道。
據陳杰稱,崔振剛曾向同事朋友借錢,利息很高。“他從別人那邊借8萬塊,就給別人打10萬塊的欠條,就是用這種方式向別的獄警借錢。”
崔振剛卷入“非法集資”,或與其弟弟有關。陳杰說,前些年,崔振剛的弟弟能在浦口監獄門口開飯店,應該就是憑借他的影響。后來,他弟弟放貸投入很多,他可能為了幫他弟弟,“也陷進去了”。
陳杰說,除了“借錢”400萬元,崔振剛可能還有300多萬的民間集資,也就是總共700萬。
不過,這尚未得到有關部門證實。
據陳杰介紹,崔振剛被帶走后,李永被調到另一監獄,李永家屬曾到浦口監獄討要說法。有獄警同事也曾聚集到浦口監獄領導那邊,希望幫忙要回投入的錢,但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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