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日宣判,整個庭審持續12個小時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萬林、呂偉、唐孟君、賀桂芝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受害人云某某的父母及其委托代理人認為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并要求判決四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喪葬費等各種經濟損失共計110萬元。
被告人胡萬林、呂偉、唐孟君、賀桂芝均辯稱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四被告人的辯護人均做了無罪辯護。庭審從早上9點一直持續到晚上近9點,當晚近9點,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合議后將擇日宣判。
又訊 據人民網電胡萬林當庭否認致受害人死亡的“五味湯”為其所發明。
分析
明顯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此案被害人律師張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被告人胡萬林等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于本罪的理解和認定,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爭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由于胡萬林屬于再犯,張偉認為,胡萬林曾在2000年因非法行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次再次致人死亡,已明顯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張偉稱,若只構成非法行醫罪,則應以最高刑期即判決十五年有期徒刑。就民事賠償部分,張偉表示,被告人均有意愿賠償,被害人云某的家屬已提出索賠110萬,但目前就賠償數額部分并未達成一致,暫無具體進展。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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