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向警務人員反映情況。
海口網10月8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韋瑋攝影報道)7日晚,市民陳先生(化名)帶家人來到美蘭區人民橋下的一家名為“漁港灣”的海鮮加工店吃飯。當他買完單并回到家中后,卻想起店家在上菜時“漏”上了一道石斑魚,于是便返回這家海鮮加工店,要求店家賠償,可店家卻堅稱“菜已上完”,無奈之下,他只好撥打110報警,讓警察幫忙“討說法”。
陳先生說,7日晚,他帶家人來到這家“漁港灣”海鮮加工店吃飯,由于買的菜種類很多,“小酌兩口”的他并沒有細看店家是否已將菜上齊。“回到家后,我突然想起店家‘漏’上了一道石斑魚,于是我便返回來要求他們做出賠償,但他們卻堅稱菜已經全上完了,老板還罵我,說我無理取鬧。”陳先生氣憤的說到,并撥打110報警。
陳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化名)說,他們買的這只石斑魚重2.4斤,要求店家用“清蒸”的烹飪方式進行加工,可店家卻把這道菜“漏”上了,“不僅如此,在結賬買單時,還收了我們30元的加工費。”在王女士看來,做生意就要講究誠信,可這家海鮮加工店的做法與之相背悖,所以“喝了兩口”丈夫才會和他們發生爭吵。
對此,這家“漁港灣”海鮮加工店的老板表示,他不是不愿意進行協商賠償,而是陳先生“態度有問題”,說了一些“難聽的話”所以雙方才會發生爭吵。他說:“石斑魚究竟上沒上,現在也無從查證,因為他們飯已吃完且我們已將桌子收拾干凈。如果他(陳先生)堅持說我們‘漏’上了這道石斑魚,那么我們還是愿意進行賠償的。”
隨后,海口市美蘭分局海甸派出所的兩名警務人員來到現場。在了解完情況后,一名警官表示陳先生所反映的事情屬于“消費者維權”問題,如雙方爭執不下,可以幫忙撥打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專用電話,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最終,雙方愿意“私了”,“漁港灣”海鮮加工店賠償陳先生100元人民幣作為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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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港灣海鮮加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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