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10月25日電(王思寧)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24日表示,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魯煒在中央網信辦舉辦的“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座談會上說,剛剛閉幕的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新時期指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綱領性文件。在黨的歷史上,這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國列為中央全會主要議題,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人類進入網絡信息時代,只有積極推動網絡社會的法治化建設,讓法治的陽光普照網絡空間,堅持依法治網、多管齊下,才能真正凈化網絡環境,維持網絡秩序,把網絡真正打造成為傳遞“中國好聲音”、“法治正能量”的平臺。
網絡空間兼有虛擬性和公共性特征,因而網絡社會不可能是純粹意義上的虛擬社會。作為現實社會在網絡空間的延伸,網絡社會也應是法治社會,而非“法外之地”。正所謂無秩序則無自由,網絡空間中的開放、自由也必須建立在秩序的基礎上,也只有以秩序為基礎,網民才能更充分享有參與、表達和監督的自由,網絡社會才能得到良性、持續發展,信息網絡技術也才能成為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助推器”。
不可否認的是,隨著網絡信息時代的到來,人們在充分享受網絡帶來的便利快捷的同時,也為網絡法治的不健全付出了沉重代價:一些不法分子針對網絡或者利用網絡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危及到網絡系統的安全,擾亂了網絡秩序,也影響到網民以及廣大普通民眾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甚至影響到社會的和諧與安寧。在當今社會,網絡違法犯罪已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之一,許多國家出臺相關法律,采取多重措施,嚴厲打擊這一全球“公害”。例如,美國聯邦立法和各州立法都明確將互聯網世界定性為“與真實世界一樣需要進行管控”的領域,明確禁止利用互聯網宣揚恐怖主義、侵犯知識產權、向未成年人傳播色情以及從事其他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而希臘刑法中則規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傳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全的謠言,即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無論是從與國際接軌的角度還是從中國的國情而言,推進網絡法治化都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
相關鏈接:
法治“和諧曲”正在椰城唱響 理念之變增強普法實效?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