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4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張俊其)近日,家住海口鳳翔東路美湖美舍小區的業主林女士向本報反映,該小區開發商海南壯大實業有限公司近期開始將美湖地下室停車位只售不租,給本小區業主生活造成困擾,希望相關部門給予重視并解決問題。
購房時沒告知車庫只售不租
該小區業主李先生是兩年前入住這里的, 他的車一直停在小區車庫里。幾天前物業通知說,今后小區的車位租期滿后將不再續租,如果不購買車位,則不能在小區車庫停車。“買個車也就10萬元左右,再花那么多錢買個停車位不劃算,而且買房時開發商從來沒說過業主必須買停車位。小區有154戶,地上停車位才50個左右,不租地下停車位,不是明顯逼迫業主買車位嗎?”還有幾名業主也表達了同樣的想法。“業主購房時沒有明確告知地下車庫是只售不租,這種行為非常惡劣,不僅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同時欺騙、侵犯業主利益。”張女士氣憤地說。
停止出租是開發商決定的
對于車位停止出租,負責美湖美舍小區的海南玉沙銀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美湖美舍管理處符經理解釋說,地下停車庫停止出租,只出售給業主是開發商決定的,車庫產權是開發商所有,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干涉。目前,已經交過停車庫車位月租的業主,等租期到了一律不再續租。記者以業主的身份詢問開發商為什么車位只售不租?該公司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說,地下車位是公司的車位,公司擁有地下車位的產權,想賣就賣想租就租。現在公司要出售車位,所以把車位全部收回來不租了。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想買車位就快點下手。
可強制開發商出租停車位
美蘭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楊典華說,業主沒有購買力或不愿意購買車位,車庫車位必須出租給業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禁止車位、車庫“只售不租”。如果開發商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只售不租,該小區所屬轄區的住房保障中心將通過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強制開發商必須出租該小區地下車庫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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