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4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韋瑋 實習生 王秋芳攝影報道)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大到村的78歲老人蘆泰獄遭遇“辦證難”:想要將戶口從昌江黎族自治縣遷移到海口市的他,因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無法正常往返于各個部門間開具證明,兩年多來一直被“遷戶”問題困擾著。最近一個月,為幫堂兄了卻心愿的蘆太倫“挺身而出”,孜身往返于各部門間10余次,終于在今天上午,將事情順利解決。
為遷移戶口,八旬老人奔波兩年多
1936年出生的蘆泰獄戶籍所在地原本在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大到村,1957年因為工作原因,將戶籍遷移到了昌江黎族自治縣食品公司。2011年年底,想到自己已退休了20余年并且回到海口市正常居住,蘆泰獄便欲將自己的戶口從昌江黎族自治縣遷移回來,和妻子吳玉蓮“落戶”在一起。
出乎意料的是,在普通人看來并不難的“遷戶”工作,對于這位78歲的老人而言,卻堪稱一波三折。
據蘆泰獄的堂弟蘆太倫介紹,早在2011年12月份,堂哥便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并領取了《公民戶口遷移審批表》進行填寫,希望能將戶口順利的從昌江黎族自治縣遷移到海口市。當時,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蘆泰獄,想要遷移戶口,除了填寫這張審批表外,還需要到所居住的村委會開一張證明,證明其退休后確實回到本地隨家屬生活至今;之后,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又讓蘆泰獄回原工作單位辦一個《退休證明》;辦完《退休證明》后,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又說蘆泰獄“沒有相關的結婚證明”,讓其與妻子到民政部門補辦一個《結婚證》。就這樣,因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蘆泰獄斷斷續續的往返于各部門間,花了兩年多還沒能將戶口遷移。
為了堂哥心愿,堂弟挺身而出代辦
一個月前,看到堂哥總為“遷戶”之事而煩惱,今年75歲的蘆太倫決定“挺身而出”,幫堂哥了卻這樁“心事”。“我堂哥身體不好,走路都成了問題,唯一的女兒還嫁到了遠方,所以他無法自己從村里走一大段路,然后再乘坐公交來到市里,往返于各部門間咨詢、辦證明。”
蘆太倫說,決定幫表哥辦理“遷戶”一事后,他便來到了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派出所咨詢,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知他應該備齊相關的材料,然后再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辦證中心進行提交,再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即可回來派出所辦理最終的落戶工作。于是,他便用了半個月的時間,把派出所工作人員讓準備的材料備齊完畢。
就這樣,蘆太倫拿著手中的資料,興高采烈地來到了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辦證中心,然而,辦證中心工作人員的一席話卻讓他陷入了煩惱之中。“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說我堂哥缺少一個《結婚證》,讓我回來找找。回來我將此事和堂哥說了,堂哥告訴我當初結婚沒有《結婚證》,只有一張紙寫的《結婚證明》,現在已經找不到了。我就再次來到辦證中心說明情況,但工作人員堅持要我表哥去民政部門補辦,我只好先回來了。”
回到家后,蘆太倫將此事反映到了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派出所,并說明表哥蘆泰獄因年老行動不便的難處。隨后,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來到蘆泰獄家中,將其與妻子吳玉蓮接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圖像采集并填寫了《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順利地將兩位老人的《結婚證》補辦好。“11月初,我拿著準備的資料連同表哥的《結婚證》再次來到了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辦證中心提交,可工作人員仍然拒絕接收,理由是‘《結婚證》上寫的登記日期是2014年10月30日,按要求,只有登記時間滿一年后,我表哥才能將隨妻投靠遷戶’,你說這是什么規定?”蘆太倫氣憤地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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