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的相關通知隱藏得很深
信網12月5日訊光大銀行“樂惠金卡”是一款專門針對具有大額、短期貸款需求客戶推出的信用卡,之前一直不收取取現費,廣受歡迎。2014年10月份,光大銀行開始對該款信用卡收取2.5%的取現費,收費前僅發了一條短信、在官方網站上發了一個通知。不知情的客戶繼續使用該種信用卡取現,有客戶當月賬單甚至突然增加了 6000多元取現費。光大銀行也因此被質疑以低費用誘人辦信用卡,后期再突然加收2.5%的取現費。律師認為,銀行單方加收取現費屬于違約。
一個月出來6000多元取現費
近日,有市民發帖稱自己被光大銀行“坑了”,原因是光大銀行2014年年10月份開始收取“樂惠金卡”信用卡的取現費,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支付了6000多元的取現費。根據發帖人的介紹,辦卡時銀行只說每天按照消費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利息,并不收取現費。而他6000多元的取現費,都是轉賬產生的。
網友起初對這些憑空出現的大額取現費,感到很奇怪,后來他翻看短信,才恍然大悟。“10月9日,光大銀行發過一條信息,但我以為是推銷理財產品的,當時沒注意。”
信報全媒體在市民發在網上的賬單上看到,取現費少則幾十,多則上千,數額最大的一筆取現費達3750元,加起來有6368.03元。
涉事信用卡曾對部分客戶有巨大吸引力
信報全媒體撥打光大銀行客服電話了解到,光大銀行樂惠金卡是專門針對具有大額、短期貸款需求而推出的專屬白金卡,信用額度高,用戶可以隨借隨貸。樂惠金卡的特點是用戶同時擁有儲蓄賬戶和信用賬戶,轉賬是從用戶的儲蓄賬戶轉賬,“如果儲蓄賬戶金額不足,需要信用賬戶先把錢轉入儲蓄賬戶,然后再向外轉出。”客服人員介紹說。
根據客戶和銀行的說法,樂惠金卡在2014年10月15日前不收取取現費,只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收取利息,這對有借貸需求的客戶有著巨大吸引力。
客服人員說,從今年10月15日開始收取取現費,從信用賬戶向儲蓄賬戶轉賬的過程中產生。“從信用賬戶向儲蓄賬戶轉入資金視同取現,將按照取現金額的2.5%收取取現手續費。”
網友質疑光大銀行“釣魚”
光大銀行客服說,銀行為此在信用卡網站上發布過公告。“關于信用卡的所有公告銀行都是在網上發布,一般不會以短信或者電話的形式通知用戶。”但是,對于這份收取取現費的公告是什么時間發布的、具體內容又是什么,客服人員表示并不清楚,而且在與記者通話的過程中,客服人員也并沒有查詢到這個公告的發布情況。
幾經周折,信報全媒體在光大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欄的第二頁發現了相關通知,這份《中國光大銀行關于調整或新增信用卡收費標準的通知》發布時間為 2014年7月16日。從通知上看,取現費是照“境內取現,按交易金額的2.5%收取取現費;境外通過銀聯網絡取現,按交易金額的3%收取取現費”的規則收取,收取對象為“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用戶”。對于加收取現費的原因只有一句,是“為提供更為優質的用卡服務”。
光大銀行青島南京路支行一位魏姓工作人員說:“銀行按照客戶辦卡時的條款收費,如果有改動會在網上發布通知,一般不會在網點貼通知。”
“憑一條不起眼的短信和一份一般人根本找不到的通告就開始收取取現費,光大銀行這是給用戶下陷阱。”發帖網友對銀行如此“低調”收費非常不滿。這位網友認為銀行是故意降低門檻,用沒有取現費吸引客戶辦卡,等到客戶習慣了沒有取現費的政策后又突然加上了這筆費用。
單方面增加收費法律層面不合理
對于光大銀行這種做法,青島誠遠律師事務所的郝律師認為其在法律層面上是不合理的。“客戶在辦理銀行卡的時候簽了合同,實際上與銀行立下了一份契約,銀行單方面增加收費項目屬于違約。”郝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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