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中國鐵路總公司獲悉,高鐵動臥夕發朝至列車票價表及時刻表公布。據測算,在春節高峰日內北京發往深圳的高鐵動臥列車上,將出現火車票最高預售價,最高可達3960元。很多網友吐槽,高鐵動臥票價比機票還貴。(12月14日《新京報》)????
不少人今年回家過年的出行成本要增加。對于收入不高、不看重路上時間的人群來說,無疑,要么希望乘坐普通列車,要么希望高鐵降低票價。然而,高鐵降低票價不僅看不到希望,反而漲價“一飛沖天”,比飛機票價還要貴。
在中國鐵路總公司運輸局發布的《關于高鐵動臥夕發朝至列車有關事項的公告》中,并沒有列出定價依據,只是稱“高鐵動臥票價在國家運價政策范圍內,根據市場需求動態調整”。至于這次公布的高鐵動臥票價為何會“飛”上天,鐵路企業既沒有拿出具體的政策依據,也沒有公開市場依據。
無疑,高鐵票價和高鐵動臥票價,都屬于政府定價范疇。根據《價格法》規定,制定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但是,高鐵票價似乎從沒有聽取消費者意見,也沒有召開過聽證會。
曾有律師申請公開關于火車票價格調整的事實、法律依據和征求消費者意見聽證論證情況信息。發改委去年1月給出答復:我國高鐵網絡尚在建設中,已開通的高鐵還在運營初期,生產經營等情況還不穩定,正式定價條件還不成熟。目前難以履行政府定價程序……也就是說,高鐵動臥“天價票”不是依法定價。
進而言之,高鐵動臥票價之所以“飛”上天,原因之一是越過了《價格法》。那么,“高鐵動臥票價在國家運價政策范圍內”的說法未必能站住腳———?即使定價真有政策依據,但《價格法》是上位法,政策也要服從國家法律。當有關方面拋開法律給高鐵動臥制定票價時,自然想“飛”多高就“飛”多高。
原因之二是,恐怕也沒有充分的市場依據。雖然說高鐵動臥可以躺著,但票價要比機票價格貴很多,而乘坐高鐵的時間又比乘坐飛機的時間還長,試問,乘客憑什么會購買“天價票”?難道僅僅是因為乘坐高鐵動臥休息得更好?在筆者看來,與其在高鐵上睡覺,不如乘坐飛機早點回家睡覺。
當然,在需求多元化的今天,多多少少會有一些人選擇高鐵動臥,愿意承受“天價票”。但公眾還想追問另外一個問題,即多趟高鐵動臥在春運期間運行后,會不會影響高鐵的運送能力?畢竟,高鐵動臥人均所占的面積應該比二等座人均面積大,在春運期間這會不會影響其他人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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