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擁擠踩踏事件的陳毅廣場附近的區域仍在進行封閉整修和綠化養護。新華社發
2014年12月31日跨年夜,上海外灘發生擁擠踩踏,最終導致36人死亡、49人受傷。昨天,上海公布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并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據新華社電
定性為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昨天,上海公布“12·31”外灘擁擠踩踏事件的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并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調查證實,事發當日22時37分,外灘陳毅廣場東南角北側人行通道階梯處的單向通行警戒帶被沖破以后,現場執勤民警竭力維持秩序,仍有大量市民游客逆行涌上觀景平臺。23時23分至33分,上下人流不斷對沖后在階梯中間形成僵持,繼而形成“浪涌”。23時35分,僵持人流向下的壓力陡增,造成階梯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繼而引發多人摔倒、疊壓,致使擁擠踩踏事件發生。
“領導干部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隱患,安全責任落實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脅。”調查報告指出,對事發當晚外灘風景區特別是陳毅廣場人員聚集的情況,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思想麻痹,嚴重缺乏公共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對重點公共場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員聚集風險未作評估,預防和應對準備嚴重缺失,事發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不當,是這起事件主要原因。
調查組副組長、上海市副市長周波代表市委、市政府,再次對事件遇難者表示深深的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對傷者及其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對全體市民表示深深的愧疚,對參與救援的醫療救護人員、基層干警、市民和游客表示慰問和感謝。
周波表示,調查組按照領導要求徹查原因,認真還原分析事件各環節和細節,拿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調查報告;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從嚴問責,作出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任的交代。
一名女大學生仍在搶救中
記者從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21日8時,上海外灘擁擠踩踏事件傷員中已有46人經診治后出院,3人繼續在院治療,其中重傷員2人,1人生命體征還不平穩,仍在全力搶救治療中。
上海調動全市優質醫療資源全力以赴救治傷員,在專家會診評估的基礎上,按照“一人一方案、一人一專家”的要求,逐一明確醫療方案,盡一切可能挽救生命;并對出院傷員進行隨訪,組織專業人員對受傷人員和傷亡人員家屬進行心理疏導等。
記者從有關醫療機構了解到,目前,1名18歲的女大學生傷員因重度擠壓傷仍在上海第一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搶救;1名女性傷員多發骨折、肺部挫傷,經治療后預計將于近期出院。1名男性傷員在上海瑞金醫院接受救治,意識尚未完全恢復,但已可與醫務人員簡單交流。
遇難者家屬救助撫慰金定80萬
21日,黃浦區外灘擁擠踩踏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組公布救助撫慰標準,遇難人員家屬的救助撫慰金確定為人民幣80萬元。其中,50萬元為政府救助撫慰金,30萬元為社會幫扶金。
傷殘人員的救助撫慰金額,將根據傷員救治、傷情和傷殘鑒定等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據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黃浦區政府對遇難人員家屬和受傷人員負有依法履行救助、撫慰的法定義務。本著“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實事求是、一視同仁”的原則,黃浦區政府會同有關社會組織共同研究制定了外灘擁擠踩踏事件遇難人員家屬救助方案。
焦點
前期預防缺失現場應對不當
1
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未對可能風險進行評估。
自2012年元旦跨年啟動以來,外灘燈光秀一直是上海跨年的一個招牌活動,外灘風景區也是國內外游客來上海的“首選之地”。2014年11月,鑒于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不可控因素,黃浦區政府向上海市政府請示,新年倒計時活動暫停在外灘風景區舉行;12月9日決定在外灘源舉行,活動現場觀眾控制在3000人左右。
然而,黃浦區政府在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時,未對可能的人員聚集安全風險予以高度重視,沒有進行評估,缺乏應有認知,導致判斷失誤。
2
“外灘”變成“外灘源”,地址變更信息宣傳嚴重不到位。
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后,主辦單位應當提前向社會充分告知活動信息。但調查報告指出,作為歷年新年倒計時活動以及2015年新年倒計時活動的承辦方,黃浦區旅游局直至12月30日,才對外正式發布了新年倒計時活動調整信息,對“外灘”與“外灘源”的區別沒有特別提醒和廣泛宣傳,信息公告不及時、不到位、不充分。
“地址變更的宣傳報道、與公眾的溝通很不夠,即使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對外灘和外灘源的區別也不甚了解,導致現場人流量并沒有因活動的取消而減少。”調查組邀請的專家組成員、國務院原參事、原國家安監局副局長閃淳昌說,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溝通上都存在問題。
3
預防準備嚴重缺失,相關區域初期僅布置3so名民警。
正是由于外灘燈光秀的取消,當晚相關活動安保的級別也因此下降至區級管理:沒有采取封站和封路等較高級別流量控制手段,沒有安排與2014年跨年夜相當的警力,沒有啟動大規模的志愿者服務。
黃浦公安分局未按照黃浦區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在編制的新年倒計時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中,僅對外灘源新年倒計時活動進行了安全評估,未對外灘風景區安全風險進行專門評估。
黃浦公安分局僅會同黃浦區市政委等有關部門,對外灘風景區及南京路沿線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輔助人員、100名武警,安保人員配置嚴重不足。
雖然后期也增調警力,但截至當日23時30分,黃浦公安分局在外灘風景區、南京路沿線布置警力只有510名,其中陳毅廣場80名(階梯處13名),南京路沿線150名。
4
人員流量不斷增加,未及時研判、預警、發布提示。
事發當日20時至事發時,外灘風景區人員流量呈上升趨勢。數據顯示,當日20時至21時,外灘風景區的人員流量約12萬人,21時至22時約16萬人,22時至23時約24萬人,23時至事發時約31萬人,一直處于進多出少、持續上升的狀態。
然而,黃浦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未嚴格落實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每半小時上報人員流量監測情況的要求,也未及時向黃浦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黃浦公安分局對人員流量快速遞增的情況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未報請區政府發布預警,控制事態發展。對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勢研判要求,未作響應,未及時研判、預警、未發布提示信息。當日21時39分,分局指揮中心指揮員致電外灘分指揮部,得知當時外灘風景區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員流量為“六七成”(民警憑經驗對人員密集程度的判斷),但電臺和電話記錄未顯示上報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直至22時45分,黃浦公安分局上報,說外灘風景區觀景平臺人員流量為“五六成”。
5
現場警力配備不足情況下,應對處置不當。
針對事發當晚持續增加的人員流量,在現場現有警力配備明顯不足的情況下,黃浦公安分局只對警力部署作了部分調整,沒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黃浦區政府和上海市公安局報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也未落實上海市公安局相關指令,處置措施不當。
上海市公安局對黃浦公安分局處置措施不當指導監督不到位。黃浦區政府未及時向市政府報送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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