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出塊地就收費 占道經營收費亂
海口電動車停放點亂象重重
交警回應:停車亂象成因復雜,擬申請通過招標等方式,發動社會資源規范管理電動車停車場
“海口電動車越來越多,但這些車往哪里停?海口的電動車停車場存在太多問題,很不規范!”近日,家住海口市國貿一橫路的市民符先生這樣反映。連日來,不少市民反映,停放在街頭人行道上停放點里的電動車,交了停車費,卻被交警拖車處罰。隨著海口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市規模的擴大,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逐步增加,電動車停放給城市的環境和交通運行帶來重大影響。雖然海口交警一直開展道路停車管理專項整治,對機動車占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進行查處,但還有不少不法經營者占用城市公共道路開設電動車停放點,并牟取暴利。
市民抱怨
“黑”停車點占道亂收費
市民交了錢電動車卻被拖走
“我不知道咋辦了,好不容易買電動車上了藍牌,以為可以安心上街了,可我購物出來,連看車的人和我的電動車都不見了……”海口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和堂妹19日前往海口上邦百匯城買衣服,把一輛藍牌電動車停放在附近人行道上一處電動車停放點,并交了2元看車費。不料,李女士購物返還準備取車時,卻被附近的報刊亭老板告知,交警叫來拖車,已經把很多電動車推上拖車拖走了。
20日,記者從海口市交警支隊了解到,1月19日,海口市龍華、瓊山、美蘭交警大隊根據海口市交警支隊部署,組織警力在道路停車管理專項整治工作中依法取締了四個私設非機動車停放點。其中,金龍路上邦百匯城拖移電動車32輛,實驗中學高中部拖移電動車5輛,中山北路與忠介路路口兩個私設非機動車停放點拖移電動車33輛。
“我今年已經第二次被交警扣車,都還是在街頭的電動車停車點。我不明白,如果這些停車點違規,就應該關閉、處罰,不能讓他們收著停車費,還讓電動車主承擔交警罰款!”李女士認為,她現在騎車都不敢隨處找停車點停放了,非常擔心隨時被交警扣車。據了解,一般占道違規停放電動車,將被交警部門罰款40元左右。
“停車點和交警都沒給我們車主任何提醒,我也對停車點是否違規毫不知情。”在海口中山北路停車點被拖走電動車的蔡先生認為,按照他的理解,如果不合法,就不應該收停車費,一般市民對電動車停車是否合法,難以辨別。許多人完全想不到,交了停車費還會被扣車。
記者調查
不交錢就不準停車
收費者放言“老板有證找老板”
人行道變身停車場,在海口許多商場、超市、寫字樓前都可以看到。
20日,記者走訪海口市龍昆南路、紅城湖路、龍華路、南沙路、海府路、金龍路、秀華路、海甸五西路、人民大道等路段,發現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電動車占用人行道停放的現象,許多路段設有不明身份人員看管的電動車停放點。
20日15時許,記者在海口市龍昆南路大潤發超市門口,騎一輛電動車進行調查走訪。“我們這里看車收費1元。”一名年輕男子告訴記者。該處停車點正在人行道上,且在廣場的鐵柵欄以外,記者便詢問對方是否有合法審批手續。
男子扭頭要走,在記者的追問下,對方稱“你找我們老板!”對方又稱,和旁邊的一處鄰居停車點,分屬不同的老板。記者看到,許多市民在此停車,10分鐘內就有七八輛電動車停放并繳費。
下午4時許,在海口龍華路某醫院門口的人行道上,記者看到一塊新隔出的電動車停放點,現場停放了上百臺電動車。一名中年男子手持一疊停車卡告訴記者,“我們這是老板新開的,收費看車,你不交錢就不要停在這里。”
當日,在紅城湖路家樂福超市門口人行道以及龍昆南路春源購物廣場人行道,記者試圖詢問在人行道上的電動車停放點是否有相關手續。看車人員分別回答“老板有證找老板”,“老板承包的找老板”。
交警部門
電動車停車亂象成因復雜
擬發動社會資源規范管理停車點
記者走訪發現,海口這些街頭人行道停車場,收費1元至2元不等,如果停車到晚上12時左右,甚至收費3元。國貿的停車收費普遍高于府城地區。
在記者詢問的多家人行道電動車停放點中,收費人員現場收取現金,卻并未出示任何收費憑證。現場沒有任何交警部門張貼的收費公告,沒有發現經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停車點也并未單獨劃設,大多屬于“三無”收費點。市民質疑,有不少人在海口違規私設停車點斂財。
“海口的電動車停放確實存在諸多問題,我們也一直大力整治,但遇到不少困難,這其中包括歷史原因。”從去年3月起,原本由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和各區城管局負責的道路臨時停車場管理工作,就被移交給了交警部門負責管理。經核查,當時全市范圍內共有179個電動車停放點,其中4成未經過備案審批。而直到現在,登記備案工作一直在進行當中。
據秩序科副科長舒昌煜表示,目前出于種種原因,他們還沒有接受過公共用地停車場的申請,市區內現存的公共用地停車場全是原先城管部門審批的,由于管理期限不到期,他們只能加強管理。至于是否是正規停車場,目前只能通過停車場內是否有停車標志以及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來判斷,但核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就算是以前審批的停車場,也大多數手續過期,但這又不能一刀切。海口的電動車停放管理面臨太多挑戰。”據介紹,除經過城管審批的停車場,目前海口交警部門只批準了20個自有用地停車場(未占用公共道路),但對于私自設立停車場收費的行為,警方表示查處難度很大。“海口缺乏專門的電動車停放法律法規來規范約束停放行為,警方也不愿意拖走市民的車輛,但對于停放點經營者,缺乏法律上的制裁措施。”
針對一些電動車停放點收費者所說的,他們是交警劃地規劃停車并收取管理費,交警部門對此否認。舒昌煜表示,交警部門對停車場的管理,主要靠市民舉報和路面巡查兩個方面。市民可通過交警舉報電話66796624進行舉報,一經核實有違規占道行為,將堅決取締。
海口交警也在嘗試機動車免費停泊車位方案的申報,在電動車停放方面,海口交警部門正在調研有關方案,擬申請嘗試邀請多個職能部門介入協調,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發動社會資源規范管理電動車停車場。“我們的理想發展趨勢是,不但電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有物價審批,連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制服都可能有專門規定,要讓海口的電動車停放真正科學有序起來,而不能僅僅依靠整治和處罰。畢竟,數十萬輛的電動車管理,需要太多人力物力的投入。”
海口大力查處非法停車場
對拒不配合的堅決取締
為規范海口路面停車秩序,加強占道亂停和違法擅設停車場的整治力度,自2014年12月13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分階段開展道路停車管理專項整治。
據悉,本次專項整治分三個步驟,第一階段(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31日)集中整治市區主干道,第二階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延伸至轄區內停車亂象比較突出的主次干道、支路,第三階段覆蓋至轄區內所有道路,并保持長效管理態勢。
整治措施包括,對全市道路停車需求進行初步調研和論證,提供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停車需求;按照先主后次的工作原則,加大主干道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亂停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對遺留非法停車隔離設施、停車標志牌、停車標線等進行拆除,凈化人行道通行環境。
整治行動中,海口交警沿街摩托車機動或徒步巡邏,對發現的機動車占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進行查處,所有的違法行為一律拍照貼單,對妨礙交通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拖移現場。對轄區內沿街非法私設、擅設停車場的單位或個人下發違法占道停車泊位取締通知書,對拒不配合的立即予以清查與取締,并根據有關規定,對單位或個人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場所劃定臨時停車場或停車泊位的,責令限期整改、拆除相關停車設施,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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