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尋腎”的徐秀英。南都記者 孫旭陽 攝
在醫院做手術數年后,河南省項城市婦女徐秀英在體檢中發現右腎不見了,就將兩家給自己做過手術的醫院告上法庭。昨日,被告之一的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的代理律師領到一審判決書,該院被判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徐秀英各種損失38萬余元。
??? 右腎不見了提訴訟
這兩家被告的醫院一家是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另一家是項城市城郊鄉衛生院。2006年11月17日,徐秀英在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直腸占位切除手術。2007年10月20日,在城郊鄉衛生院,徐秀英因子宮肌瘤接受了子宮摘除手術。
“接下來的幾年,我一直腰疼肚子疼,全身浮腫無力,排尿也異常。”徐秀英說,2008年秋天,她又去城郊鄉衛生院檢查,被告知只有一個左腎,右腎找不到,“我想可能是醫生疏忽了,就沒在意,回去繼續吃補藥調理。”
2011年,徐秀英去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做腹部CT,發現右腎缺如(醫學解釋中,正常人體中應有的器官、組織、基因等,在某些人體上沒有就叫缺如)。而她到該院復印2006年直腸手術的病例則顯示,在術前檢查中,她的雙腎正常。
2011年12月,徐秀英將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和項城市城郊鄉衛生院告上法庭,案由為“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向兩名被告索賠22萬元的醫療費和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整,并要求兩被告為自己移植右腎或支付移植右腎所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和營養費等。
?? 調解未果終判決
項城市法院一位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按照民事訴訟的審限規定,徐秀英案已經嚴重超期,主要是因為該案案情特別復雜,法院為了“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結合”,一直試圖以調解結案,但雙方分歧太大,調解最終失敗。
今年1月份,徐秀英“尋腎”的經歷再次被媒體曝光后,項城市法院加快了進度。前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員赴徐秀英家送達一審判決書。昨日上午,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代理律師郭建領從法院領到了判決書。
項城市法院判決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徐秀英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82724.6元,徐秀英的其他訴訟請求因于法無據而被駁回。
昨日上午,經向代理律師咨詢后,徐秀英決定對一審判決不上訴。“判決的賠償不包括我移植右腎的費用,律師建議我不上訴,以后做手術了可以再起訴。”
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代理律師郭建領則表示,院方已決定提起上訴,并讓他盡快起草相關文書。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