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養母暴打男童”案追蹤
男孩半夜哭著找養母
親屬間的收養民政部門很少回訪,孩子最終去留還要評估
7日,南京被養母打得遍布鞭痕的男童已回到學校正常上學。然而,由于孩子特殊的收養關系,未來孩子如何處理,親屬間收養的孩子誰來保護,收養之前誰來評估收養人的心理健康等問題,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被打男童回歸學校 半夜哭著找養母
7日,記者來到被打男童施某的學校,學校德育處負責人陳媛媛告訴記者,當天上午,孩子已回歸學校,正常上課。孩子是他親生父親送來的。據其親生父親說,孩子一直哭鬧著要回來上課。他還透露,孩子半夜哭著要找養母。
4日,一組男童被暴打的照片在網上瘋傳。這組照片一出,很快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5日午間,南京市公安局稱,孩子的養母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經法醫初步鑒定,已構成輕傷。
“回到學校,我們對孩子進行了心理輔導,我們也希望社會給孩子一個平靜的學習環境。”陳媛媛說,孩子學習成績不錯,也很乖巧聽話,相比同齡的孩子,感覺更懂事。
男童屬于親屬間收養 此類收養民政部門很少回訪
據施某的養父介紹,孩子的養母實為孩子的表姨。孩子的親生父母之所以愿意將孩子送給他們撫養,一是因為其家庭日子較為艱苦,二是他們沒有能力給孩子提供好的教育環境。2013年,孩子6歲時,他們辦理了收養登記證,并將孩子帶到南京上學。日前,施某的養父還向媒體出示了收養登記證。
孩子養父介紹,孩子被領養之后,主要由孩子的養母來照料他的學習。妻子很要面子,為孩子說謊和學習也發過脾氣,但是他們是真心為孩子好。
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務處相關負責人馬紅介紹,目前國內可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情況主要有三類,一是福利院棄嬰,二是陌生困難家庭孩子,三是三代以內親屬間收養。統計顯示,2014年南京市辦理收養手續的家庭是47個,2013年104個,其中約一半是類似施某這樣的三代以內親屬之間的收養。“三代以內”親屬收養條件相對寬松,收養孩子年齡由14歲放寬到18歲,送養家庭不受家庭困難條件限制,只要雙方有意愿就可申請辦理收養手續。
“‘相對寬松’的條件對親屬間收養家庭的評估和追蹤會造成一定障礙。”馬紅說,2013年,南京民政部門出臺《南京市收養子女家庭評估實施細則》,對收養的評估、收養后的回訪有詳細的規定,對一些特殊情況還有一票否決制,但這些規定只適用于福利院棄嬰收養,不適用親屬之間收養。
“事實上,在我國的收養法規中,沒有涉及合法收養手續辦理之后,制度上的跟蹤監管應該由誰實施、怎么實施。2013年南京是作為國家首批試點收養評估的地區出臺了這個實施細則,但這并不是法律層面的‘硬杠杠’,也并不覆蓋所有的收養類型。”馬紅說,目前對于福利院棄嬰的收養家庭,基本上做到了評估打分和追蹤回訪,而對親屬之間已經達成協議的收養家庭,民政部門很少再進行回訪。
馬紅說,現行法律體系下,民政部門只是送養和收養家庭的“中間橋梁”,收養中出現的虐待、遺棄等類似問題,還需公安和司法部門介入解決。
專家:
棍棒教育有致命缺點
一直關注此案的心理學專家張純6日見了孩子。他說,從孩子的舉止看,這個孩子應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外向型孩子,但他的語言非常矜持,眼睛迷茫,敏感、多疑、戒備。這表明他天性中的一部分被抑制了,這或許與孩子被鞭打有關。
張純說,一些人信仰棍棒之下出孝子,但棍棒教育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就是你能矯正孩子的行為,但是也會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留下很大的創傷。對于這種家庭暴力,過去我們常以清官難斷家務事為借口推卸責任,建設法治社會,清官一定要能斷家務事。
孩子最終何去何從,孩子的養父母是否還能繼續收養這個孩子,還需要有關部門調查、評估,案件所反映出來的諸多問題,都需要社會各部門來協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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