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類加分項目涉及對特殊群體的扶持,主要包括邊疆、少數民族、僑眷等。《意見》肯定,要規范和完善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
近年來,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是否可享受加分,引起了社會探討。對此,已有省市開始嘗試。
上海今年規定,從2017年起,少數民族加分對象將調整為高中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浙江也提出,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為5分,只適用于本省所屬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這一政策。
至于體育、科技、各類先進表彰及其他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同樣有削弱之勢。福建已規定,2018年1月1日起,取消見義勇為、勞模兩個加分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規定,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但統計發現,共40個地方性加分項目在報考省外高校同樣適用,其中扶持類18個、社會管理類14個。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