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再次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二審稿修改收買被拐兒童可免追刑責情形的規定,改為滿足一定條件可從輕處罰。這意味著今后收買被拐兒童的行為擬一律被追刑責。對此,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在其新浪認證微博上表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我贊成收買被拐兒童一律定罪。刑法的此次修改對于打拐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有助于消除買方市場,從源頭上減少拐賣犯罪發生。”
(原標題: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贊成收買被拐兒童一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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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拐辦主任:拐賣情節特別嚴重的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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