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又見“助學金騙局”女保潔工被騙2000元
自稱民政部門,要給孩子發助學金
高考、中考結束后,有的學生選擇放松,有的選擇做份兼職。但是,家長和學生們都不要放松安全問題,考生和家長更應注意防騙。
6月10日,在海口市麗晶路附近小區做保潔工作的周女士求助。幾天前,輕信可以幫孩子領到“助學金”,周女士被人騙走了2000元。
周女士的孩子在上初中。“我接到電話時,對方馬上就說出了我的名字。”因為這一點,周女士并沒有太多的懷疑,對方稱是民政部門的,要給她孩子發“助學金”。信以為真的她便按照對方電話的提示,在ATM機上操作一番,誰知就把自己的2000元錢給匯到對方指定的賬戶上了。后來,她問銀行的工作人員,才知道自己被騙了,“差不多我一個月工資!”周女士很是懊悔。
去年高考之后,海南多名高考家長也曾接到類似詐騙電話,內容不外乎“你的孩子符合相關政策,可領取2000余元的國家助學金”等。電話里,騙子直呼家長或者孩子姓名,冒充外地某高校工作人員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說孩子高考成績優異,符合國家相關補助政策,可享受數千元的“助學金”,讓受害人報出自己的銀行賬戶等個人信息,然后步步設套,想方設法把受害人銀行卡上的錢騙走。去年,其中一名家長李先生被騙去近5萬元。
很多騙子之所以得逞,是因為對方說出了受害人的名字等信息,讓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但事實上,個人信息的泄露早就出現。據悉,早從2010年起,每到高考結束后不久,就有人在網上叫賣“高考考生信息”。搜索網站對于“高考考生信息”進行了屏蔽,因此這類信息并不多。今年,記者在QQ上,搜索“高考名單”等關鍵詞,卻找到了眾多的QQ號和QQ群,一些QQ群甚至還有2015年高考考生名單等。而這些,除了給民辦學校提供了“潛在客戶”外,也給了騙子可乘之機。
律師說法
買賣考生信息嚴重可追究刑責
考生信息的泄露,一方面可能帶來各種“招生騷擾”,另一方面可能成為被詐騙的目標,存在安全隱患。那么,買賣考生信息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羅榮律師稱,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里包括兩種罪,一種是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另一種是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這兩項罪名,是對高考考生及其他公民信息的法律保護,考生及家長一旦發現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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