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貨人取貨后消失了
“喂,我到了!”7月6日晚上7點過,快遞員小吳把包裹拉米夫定片(乙肝用藥)送到位于沙坪壩土灣的71中附近,立即給收貨人打電話。
一個戴藍色一次性口罩的年輕男子走過來,要求先驗貨。“包裝上沒有防偽標識,要拿上樓去驗證,一會就下來。”男子把一封10盒藥拿上樓。
過了10多分鐘,小吳給男子打電話,但沒人接聽。20多分鐘后,再撥打這個號碼,電話竟然關機了。小吳一下就蒙了,趕緊追上樓,瞎找半天也沒找到人。
他仔細核對快遞單子上的地址,結果單據上地址沒有具體的門牌號碼。原本計劃送完這一單就回家的小吳只得在樓下足足等到8點過。無奈之下,小吳不得不報警:“110嗎?我是送快遞的,近2千元的貨物被人騙走了,沒付錢,感覺遇到詐騙了。”
收貨人說要快遞員嘗嘗等人的滋味
接到報警后,沙坪壩土灣派出所值班民警通過電話號碼幫助小吳查詢到收貨人的信息:羅濱(化名),1982年出生,土灣轄區居民。“你看看,是不是這個人,”民警讓小吳辨認電腦上的相片,小吳皺眉看半天,
“當時口罩把臉捂住,只剩下眼睛,看不實在。不過,看發型和眉毛很像,十有八九就是他。”
警方很快聯系到了羅濱。他本人很快就拿著帶走的物品來到了土灣派出所,“我知道他要報警,你們說的是不是藥的事情嘛?我沒有跑,也沒打算拿他的藥。”
羅濱說,他之所以要這做,是為了懲罰一下不守時的快遞小吳。
羅濱是幫一個患病的朋友在網上訂購了這批藥物。7月6日下午4點過,快遞和羅濱聯系確認即將送上門,初步約定5點過。
“5點半了,還沒到啊?”
“快了,我馬上出門。”
“你還沒出門啊?”
“東西實在太多了。我得先回公司拿了藥才能過來,再等等嘛。”
“6點了,到底到沒有啊?”
“快了,快了!”
……
一拖再拖,羅濱原本和朋友約好在71中門口,接了藥品就去談一個重要事情。一直站在71中門口苦等,蒸著桑拿、喂著蚊子,耐心漸漸被磨光。于是就出現文首一幕。“讓他也常常苦等的滋味。誰的時間不寶貴?足足耽誤了2個多小時!”
他透露了當時的全部“計劃”:在與小吳聯系時,他已知道快遞公司的具體地址。他準備拿走部分藥,讓快遞員回公司領罰,難過一晚上,然后第二天他再把藥送回快遞公司。
聽到對方的解釋,快遞員小吳有些意外,“上班才一周,時間上沒安排妥當,確實沒預料到這種結果。”表示以后會注意時間安排,守時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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