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海口城市道路建設基礎薄弱、路網規劃和交通設施不全等,導致電動車等非機動車駛上機動車道,逆行、闖紅燈等,加劇了機動車、非機動車擁擠混行的局面。連日來,省市領導及交警支隊有關人員深入調研,先后到秀英、龍華、美蘭、瓊山四個區,實地察看濱海大道、丘海大道等14條主干道和20多條支干道電動車交通管理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逐條制定整改措施,并決定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電動車交通亂象集中整治工作,以最嚴措施整治電動自行車亂象。(見海口網報道)
近年來,我們常見類似“奮戰100天,確保**安全”的突擊整改專項活動。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旋風式”的突擊整改的確能夠集中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實現短期的“舊貌換新顏”。但事實告訴我們,短暫的集中整治并不能實現亂象除根,反而是專項活動結束后,就沒有了責任問責,整個整治也不了了之,從而掉入了不整不改就舊調重彈的怪圈。
但就此次海口整治電動車亂象來看,我們欣喜地看到政府的積極作為:省市領導及交警支隊通過深入市場調研,并制定了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問題突出,為政府部門提出了嚴峻的課題:如何在現有路網建設上進行改進,是否可以借鑒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另外,作為省會城市,隨著人口的激增以及旅游產業的發展,勢必面臨著城市的擴容擴建,那又該如何規避現存在的問題?
針對交通亂象問題,政府開了劑猛藥,可以預見之后可能會出臺更為嚴厲的法規進行依法治理。但“安全無小事”,在這項大的課題面前,每個市民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職責,不僅有義務監督政府的作為,更要義務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另外,作為“第四等級”之稱的新聞媒體,在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更需要自覺承擔起相應的義務,在輿論上營造交通安全靠大家的氛圍,披露監督不合規不合法的行為,還可以通過開設相關交通專題策劃活動,讓全民參與到整治交通中去。
因此,治標更需治本,突擊整改或須成為一項常態舉措,全社會形成合力,各負其責,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