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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可以發現,2010年,中紀委移送司法的中管干部人數為7人,2011年為4人,2012年為3人,2013年為7人,2014年為30人,2015年截至目前為22人。
正哥哥計算了一下,從中紀委宣布調查到被移送司法機關,2010年每人的平均時長為194天,2011年為225天,2012年為209天,2013年為165天,2014年為176天,2015年為142天。可以看出,十八大以來,中紀委明顯加快了紀律審查的節奏,其中童名謙用時最短,僅用15天;陽寶華次之,用時50天;李達球用時60天,王敏61天,王素毅、景春華66天,梁濱67天,均在短短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迅速查清了違紀違法的情況,做到了快查快交。
作為對比可以看到的是,在十八大之前,紀律審查的時間最快都要在100天以上,多的達400多天。這一方面體現了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據了解,十八大之前的審查工作往往會聚焦在被查對象的違法情節上,如貪污、受賄、行賄等觸犯刑律的內容,這和后面的司法機關偵查工作會造成重疊,導致紀委干了司法機關該干的活。因此,十八大之后中央紀委提出“三轉”、聚焦主業,把不該管的一律交出,這也是審查時長縮短的一個重要因素。
另一個明顯的變化是被審查人數的劇增。
從2014年開始,每年移送司法機關的中管干部人數一下子從幾個人增加到了幾十個人,這里面絕大多數都是黨的十八大以后查處的,這充分體現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決懲治腐敗的決心,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查處人數的密集也導致了2013年以來出現同一日公布多名“老虎”移送司法消息的情況,其中2014年曾在6月30日同時公布了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3人的消息,8月6日同時公布了沈培平、祝作利2人的消息,12月22日公布了金道銘、申維辰2人的消息。2015年,在羊年春節來臨之前,2月13日同日公布了武長順、隋鳳富、秦玉海、杜善學4人的消息,2月17日又公布了朱明國、王敏、陳川平3人的消息。6月15日,又再次同時公布了孫鴻志、廖永遠同時被移送司法的消息。除了同日公布外,接連兩天公布消息的情況更為常見,新近的例子是:就在7月20日公布令計劃消息后次日,7月21日又公布了鐘世堅的消息,這也是“打虎”速度不減的一個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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