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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決算數沒必要經過審計后再公開
記者注意到,在已經公布的部門中,有近九成部門花在“三公”上的資金并沒有出現超支現象。
“因為無預算不能支出,有預算不能突破預算,當然預算有一定的調整權,但是可以看出我們的制度取向是控制‘三公’,嚴格控制不能超出預算。”白景明說。
但是,6月底,審計署公布了46個中央部門、單位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三公”經費的問題仍突出。公開資料顯示,這些中央單位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超過142億元,超過七成單位“三公”經費存在問題。
而目前中央單位公布的“三公”經費的決算執行數并沒有經過審計。公布前是否需要審計?“公布前沒必要進行審計,因為《預算法》要求所有預、決算都要公開,不能說非得審計完了再公開。審計是審計,公開是公開,按照法律要求該公開就公開,跟審計是兩碼事。”白景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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