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
民間大巴運輸行為目前尚處在政策空白處
民間大巴被堵(后側)
現行法規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針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者車輛營運證件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暫扣其違法經營使用的車輛或者機具設備,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而實際情況下,民間大巴公司大多強調自身的互聯網平臺身份,此前多家民間大巴公司明確表態自己從具有資質的租賃公司處租賃大巴,做的是平臺信息服務,而非運輸服務。
此前,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針對民間大巴公司使用租賃公司車輛從事通勤大巴運輸的行為,相關部門正在研究中。目前,尚沒有明確的進展。
民間大巴競爭激烈催生出四種亂象
亂象一
搶客源引發沖突經常發生
考拉班車相關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在以往的經營中,與其他公司搶客源的現象經常發生。“他們會到我們乘客這邊宣傳自己企業,勸乘客坐他們車,之前這樣的口角也經常發生。”
哈羅同行工作人員介紹,除了口角,也會發生同業公司惡意詆毀的情況。“他們對著我們乘客說充錢干嗎啊,不怕哈羅同行黃了嗎?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
據哈羅同行公司介紹,盡管發生直接肢體沖突并報警是第一次,但之前各種因為搶客源發生的沖突不可計數。
亂象二
價格企業自行定 沒有統一標準
早在今年4月,北青報記者采訪華為企業班車時就發現,原有的傳統班車提供者吐槽某家民間大巴公司搶客情況。
據知情人介紹,今年4月左右,這家民間大巴公司采用免費坐車的方法,提前10分鐘出現在華為原有班車停靠站點,誘導乘客乘坐“免費大巴”。“因為傳統企業班車提供者都是班車公司或者租賃公司,他們是按照人頭算錢的,拉一趟車坐的人越多越劃算,如果沒人坐車,肯定就賠錢了。這家公司希望用這種方法把原有企業擠出市場。”
這是比較極端的情況,實際運營中,價格都是企業自行制定,缺乏統一的標準。同樣的線路出于競爭的因素,一些企業會制定更低的價格保持優勢。
亂象三
投訴乏力 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此前,北青報報道過乘客在體驗滴滴大巴服務時,發現當天的運營車輛無端取消,乘客根據投訴電話只能投訴到該企業,但最終也沒有得到任何說法和賠償。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絕大部分民間大巴提供的聯絡電話都是自己的客服電話,缺乏第三方認定。乘客如果利益受到侵害,最終賠償問題也較難解決。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根據條例,按照旅客、貨主以及其他有關當事人對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投訴。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接到投訴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目前,主管部門尚沒有表態介入民間大巴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管理中。
亂象四
開設線路基本不報批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以公交集團定制商務班車為例,每開一條線路都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復雜的報批手續。
《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規定了班線客運在許可的線路、場站內,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班次和時間運營,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攬客。但2009年制定的條例,顯然沒有針對民間大巴的內容。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民間大巴開線基本上都是企業根據互聯網數據平臺的優勢自行開發,幾乎沒有去運輸局報備的情況。“我們也不知道去哪里審批,也沒有相關的說法。”
針對互聯網公司從租賃公司租賃班車從事運營的新現象,北京并沒有明確的行業規定。運輸主管部門暫時也很難從行業管理處下手。那么民間大巴也很難從主管部門處合規獲批線路。根據網絡平臺整合數據之后開線是目前常見的做法。而“隨意”開線也會帶來道路擁堵、供需難以統籌等一系列問題。
名詞解釋
民間大巴
近期,市場上出現多家互聯網公司在大型居住區和寫字樓集中區設置早晚高峰通勤線路,為白領提供上下班出行服務。這些大巴公司大多從班車公司租賃車輛,通過APP或者官方微信為乘客提供定制班車。與公交集團定制商務班車類似,互聯網公司提供每人一座相對舒適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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