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國都市報》報道,早在2013年5月,海口市瓊山區城管局就調查認定,9層商住樓紫光閣是違法建筑,并責令其于2013年5月13日前自行拆除。但時至今日,這幢違法建筑依然屹立。
違法建筑成為“樓堅強”,并非什么新鮮事,廣東深圳、廣西南寧、河南鄭州等地都有過,諸多媒體也在接到相關投訴后,進行了及時的監督。但遺憾的是,不少輿論監督如泥牛沉大海,一些違法建筑不僅成了查而不倒的“不倒翁”,甚至還通過“主動繳罰款”等方式,把“黑樓”洗白了。
而究其原因,無怪乎是違建方或“拳頭大”、或“腰包大”、或“權力大”,甚至幾“大”疊加。譬如,新華網曝光的深圳民治梅花山莊馨園聯排別墅違法建筑的業主張永平,就時任深圳桑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而且還曾任山東曲阜市副市長。需要看到,這大那大原本并非壞事,“拳頭大”可以除暴安良,“腰包大”可以濟困助貧,“權力大”可以利政利民。但是當擁有者無視了法治的鉗制、掙脫了公德的約束,仗勢欺人,借大發飆,一些擾民擾政之舉便在所難免。
以瓊山這棟9層商住樓而言,雖然相關部門已認定其為違法建筑,而且有群眾多次舉報、媒體多次曝光,但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仍然“風采”依然。這些,不僅踐踏了法治的尊嚴,褻瀆了公平正義,擾亂了公共秩序,也污損了執法部門的形象,掣肘著地方發展。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對于違法建筑,我省已經出臺了行動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整治違法建筑三年攻堅行動,以持續鞏固整治成果,保持高壓打違態勢,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海口市也表示,建起了立體監管體系,布下了天上有航拍、地上有巡查、網上有監控的“天羅地網”,并出臺了防違控違問責的管理辦法,建立起防違控違的長效機制。
只是,良法還需善治,對于有著點多、線長、面廣“發病”特征的違法建筑而言,對于那些企圖蒙混過關的違法業主來說,只有執法部門不在關鍵時刻選擇性失明、選擇性執法,讓違法成本持續增加,讓違法行為被懲戒到痛處,我們才能真正號準打違的脈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