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駕校的教練車卻在海口開展駕駛員培訓,9月1日,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特勤大隊在海口濱江東路查扣到一輛瓊C牌照的異地培訓教練車。根據省市交通部門的規定,往后,異地培訓等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將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號)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進行處罰,最高可罰5萬元;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昌“金鑫駕校”瓊C牌照教練車在海口被查扣
8月31日,南海網關于《海口違規異地駕培點死灰復燃執法人員查處吃“閉門羹”》的報道,引起了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的重視。該支隊這兩天不分時間段地對該點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處異地培訓的駕培點已偷偷搬離,沒有異地培訓的現象。“對方短期內估計是不敢再培訓了,我們會繼續重點打擊。”該支隊相關人士說。
9月1日,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特勤大隊巡查時,在海口市濱江東路查扣到一輛異地培訓教練車。“當時車上有兩名學員在練車,見到執法人員就鎖起車門逃跑。”執法人員隨后通過教練車上的聯系方式,與駕校方面取得聯系,并對教練員和學員做了詢問筆錄。經查,這臺瓊C牌照的異地培訓教練車系文昌金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所有。目前,該支隊已將車輛查扣,并將按照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從重處罰。
海口將重罰異地培訓行為 最高可罰5萬元
據了解,今年以來,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進行駕駛員培訓的車輛共計83輛次。其中,私家車進行教練培訓的18輛,異地駕校車培訓的31輛,不在規定的教練場培訓的34輛。
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相關人士介紹說,9月2日起,該支隊將落實海南省道路運輸局專題會議紀要(2015)4號文件精神,對駕校采取異地培訓,惡意壓價等不正當手段開展活動的,一經發現,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號)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進行處罰。
即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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