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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戶口奔走近30年
要為孩子上戶口,首先要為超生付出代價。
大集體時期,生產隊社員參加生產勞動,每天會得相應報酬的“工分”。早期超生的家庭找到大隊,扣除500至1000工分,可為孩子換取戶口。
那時的“工分”相當于現在的工資。起初生下老二,張伯增并未認識到戶口的必要性,省了“工分”。直到孩子該上學,張伯增急了。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計劃生育加大力度,張伯增多次來到村大隊、派出所,得到的回復均為“超生,沒辦法。”
難以承擔的費用
為了戶口的事,老三張澤龍也成了計生委的熟臉兒。常常一到門口,工作人員就知道了來意,回復有消息會通知。
村里不行,張澤龍跑到張家灣鎮,鎮里不行,他又找到通州區。
2010年,計劃生育推廣后第六次人口普查。張伯增被村里建議,讓孩子回妻子的老家河北開當地出生證明,沒準能上戶。
王茂臣回到娘家,問過醫院,醫院回復“哪里出生,就在哪開”。
事情終于還是有了轉機。
2010年起,村里對超生孩子上戶陸續放寬。只要繳納完社會撫養費,計生委就給開證明,派出所就可以上戶。
2014年5月底,張家的社會撫養費征收通知書被送到了家里。
北京市通州區計生委開具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顯示,根據2012年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16476元的標準,對張家征收社會撫養費。限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逾期未繳納的,自欠費日起每月加收2‰的滯納金。
其中,張家二子張澤金需繳納2000元,三子張澤龍3000元,六妹與七妹應分別繳納263616元與329520元。
六兄妹共計繳費金額七十萬元。
因為經濟條件的限制,張伯增為老二、老三繳納了費用,其余孩子暫時擱淺。今年7月7日,張澤金與張澤龍拿到了戶口本。
張澤龍還在繼續為弟弟妹妹奔走,“老五還有兩年參加高考,時間等不及。”
專家
父母負主要責任 可減少或分期繳費
對于張家的情況,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專家委員梁中堂介紹,法律在落戶上并無相關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可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但部分地方政府管理中有要求公安戶籍管理部門配合,超生需罰款才能上戶。”
北京市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證實了此觀點,“北京市在第五次人口普查時表示,超計劃生育出生人口在繳納了一定的超生社會撫養費后,可按正規程序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棗林莊村主任劉某和北京市通州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工作人員同樣表示,張家戶口沒解決,是因為社會撫養費至今未繳清。
對于張家高昂的社會撫養費,韓驍稱,除了罰款外,我國在每次人口普查時,會對政策外生育人員的社會撫養費征收作出特殊規定,生活困難的家庭,經當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說,在人口普查時繳費辦理戶籍登記,將可能比非人口普查時期費用低。
“超生6子的個例很少見,父母負有主要責任。”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侯東民表示,對于違反計生政策的家庭,收取一定社會撫養金屬于合理的經濟處罰手段。但對于孩子已出生的既定事實,侯東民建議,相關部門可適當降低罰款,或分期支付,妥善處理孩子戶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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