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副會長王麗梅
徐 駿作 (新華社發)
交通運輸部日前正式對外發布《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
兩份文件公布后,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10月12日,《經濟時報》記者專訪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副會長王麗梅,就兩份文件中公眾關心的話題進行解讀。
出租車經營權公共屬性明確
記者:如何評價這兩份征求意見稿?
王麗梅:兩份文件的主要精神非常明確,就是推動出租汽車行業轉型升級,以更好適應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出租汽車業在過去的發展中存在痼疾。兩個文件的出發點就在于把傳統問題解決好,同時對新興服務和業態進行規范,使兩者共同促進整個出租汽車行業的轉型升級。
記者:公眾對這兩份文件中關于網絡約車也就是“專車”保持了較高的關注度,這是不是這次政策最大的亮點?
王麗梅:應該從整個出租汽車業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兩個文件中,一個是對整個行業進行全面規范的文件,另一個是針對單個重要的新生服務領域進行規范。這兩個文件結合起來是著眼于整個出租車業的轉型升級、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我們預期兩個文件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從文件內容看,有很多政策亮點。首先,這是我國第一次在國家層面對出租汽車行業作出全國統一的規范要求。過去對出租車業的規范主要由各地制定,這兩個文件有效解決了國家層面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問題。其次,文件明確了出租車經營權的公共屬性,明確規定“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完善經營權的準入退出機制”等內容。值得一提的是,《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在出租汽車經營權有效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這一條款的列入,表明這次出租汽車改革真正進入“深水區”,并觸及到行業痼疾。在禁止出租車經營權轉讓這方面,業界已呼吁了多年。這次改革作出明確規定,可以說是充滿了勇氣和智慧。這將有利于以服務質量和品質作為線路經營權配置的基本原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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