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企業稱,申花曾將王大雷、徐亮等6名球員所有權作為合同履約保障
聯賽進入尾聲,上港為冠軍發起最后沖擊、申鑫提前降入中甲。原本是上海三支球隊老大的申花隊似乎這一年都未引進太多的關注。整個2015年,申花被媒體重點報道的只有幾件大事:上海灘德比0-5慘敗、足協杯進軍決賽。而如今,兩年前因為“主場搬遷云南”引發的一起至今沒有了結的官司再次讓申花引發關注。關于這筆“3000萬違約金”的官司,最新的消息是申花繼續在“管轄權”方面提出異議,并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了新一輪上訴。
時間倒退到兩年前,2013年上海灘發生過一件大事,就是上海申花欲將主場遷往云南,當年9月6日,申花與云南企業簽訂協議以及補充協議,這份《戰略合作協議》約定:為遷移主場進行安置工作,原告先支付被告3000萬,如被告單方面原因無法完成遷移主場,那么被告應在不能履行的30日內退還原告所有款項,并且支付原告3000萬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向申花方面支付2500萬,剩余500萬經三方協商,將申花向昆明銳龍足球俱樂部的借款抵作該合同應付款項。
后來,申花并沒有去成云南,朱駿轉手將申花賣給了綠地。原告在起訴書中說:“2014年10月28日,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公司股東已將公司的股權和經營權完全轉讓給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轉讓股權期間,原告依法向二被告和中國足協申報債權,但二被告置之不理,經原告多次發函催促,二被告無奈于2014年4月4日返還了原告人民幣3000萬元本金,其余損失賠償及違約事宜拒不與原告協商。”也就是說,后來申花方面支付了當初原告墊付的3000萬款項,但合同中規定的3000萬違約金至今未支付。
2015年6月份,云南這家民企將上海綠地申花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3000萬違約 金。云南中院受理了這起案件,不過被告方上海綠地申花方面卻向云南省中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要求將案件移至上海的法院審理。云南省中院在8月5日駁回了上海綠地申花方面的申訴,要求案件繼續在云南省中院審理。不過,對于管轄權的爭奪并沒有結束,被告方上海綠地申花方面于8月8日再次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訴,繼續在“管轄權”的問題上提出異議,要求案件放在上海審理。
對于申花的這些做法,云南這家企業的法人白先生很無奈,“他們就是想拖著我們,人家拖得起,我們只能干等著!”說起申花來云南這件事,白先生情緒激昂,“ 我們對申花是問心無愧,但是怎么也沒想到他們會這對待我們!當時申花外援都罷訓了,我們給他們的錢絕對是救命錢!沒有這筆錢,申花拿什么保級?”
為了能夠讓申花來到云南,白先生和他的企業也做了很多投入,“申花到云南,一切都是最好的待遇,體育場任他們挑,球隊也住在紅塔基地隊專家樓。之前俱樂部 注冊資金是600萬,后來說中超必須要3000萬,我們二話不說就增資!當時,申花的人給我打電話就是要錢,恨不得一天打三個電話,但是后來他們不來了,說也不和我們說一聲!”
白先生介紹說,按照合同,申花將王大雷、王壽挺、宋博軒、鄭凱木、曹赟定、徐亮這六名球員的所有權作為合同的履約保障。一旦原告方違約,無法完成主場的搬 遷事宜,那么云南這家民企有權要求上海申花方面出售這6名球員,所得的轉會費用于償還原告方所支付的贊助金額以及3000萬違約金。“就在申花還沒來云南之前,他們就把王大雷和戴琳賣到了魯能,我們想想也就沒追究,畢竟一支球隊不是依靠一兩個人來打的。可以說,為了讓申花能夠順利來云南,我們受了很多委屈。 ”
據了解,白先生一直對足球情有獨鐘,當年中乙的大理隊就是他的球隊,但為了讓申花來到云南,他將這支在云南很有號召力的球隊解散了,所有球員和教練在結算完全部的工資和獎金之后自由轉會。“我在這支球隊身上傾注了很多心血,但我畢竟精力有限,為了讓申花來云南,我只能忍痛割愛,舍棄了他們。先不說我這些年在這支球隊身上投入了多少。就說現在,足球形勢這么好,中乙的資格都有人搶了,我直接把球隊注銷,這又多少損失!申花說不來就不來了,云南的中超球隊沒了,我的中乙球隊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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