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生育,男子拒絕承擔撫養義務。案子訴到法院后,被告大剛一直拒不露面。因案件涉及身份關系,今天上午,朝陽法院的法官來到大剛所在單位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尋人,對涉及的撫養費糾紛案進行司法送達,并就被告的個人情況進行調查。
孩子出生 生父拒絕撫養
2013年,麗麗在一次朋友聚會中與男子大剛相識,2014年6月,二人建立戀愛關系后麗麗意外懷孕。此時,麗麗34歲,而且是初次懷孕。
據麗麗講,大剛得知她懷孕后,態度反復,一會兒讓她生下來,一會兒又讓她把孩子拿掉,且始終不肯與她登記結婚。
懷孕5個月時,麗麗被醫生告知最好不要流產,否則將很難再孕。麗麗遂執意將孩子生下。
今年3月,孩子出生,是一個漂亮的男孩。此時,大剛已不再與麗麗聯系,對孩子也不聞不問。
于是,麗麗以孩子的名義將大剛告上法院,要求他支付孩子自出生之日起的撫養費每月3000元,直至孩子18歲止,并承擔孩子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支出。
記者了解到,麗麗受過高等教育,此前在一家大公司做翻譯。
由于麗麗系父母雙亡,她又是獨女,孩子出生后無人幫忙照顧,因此她只能為了孩子辭去工作。麗麗提交的短信記錄顯示,從去年7月開始,大剛便一直勸說麗麗打掉孩子,并稱兩人之間“沒有感情”。
法院到單位尋人四處碰壁
朝陽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通過打電話、郵遞送達等方式始終無法與被告取得聯系,只有一份郵遞送達到大剛工作單位的開庭傳票,由大剛同事代收,其他包括暫住地、戶籍地等均被拒收。
10月28日下午,在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大剛始終沒有出現。法官遂決定前往大剛位于東四十條附近的中國移動北京公司親自登門,調查尋人。
然而,法官在這里卻是四處碰壁。從當天下午2點半開始,法官在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的一樓大廳等了3個多小時,當中各種交涉,直到5點半,相關負責人才接待了法官一行。
據他們講,大剛自10月8日起就一直未回公司上班,至今無下落,剛與大剛電話聯系,他表示是其私事,拒絕透露所在地址,并掛斷領導電話。領導再電聯,對方顯示關機,短信也未回復。
被告已向單位提出辭職
今天上午9時50分,法官一行再次來到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就大剛的情況進行調查,這一次因有媒體跟隨采訪,法官的工作相比上一次順利了很多。在安保部辦公室等候了40余分鐘,相關負責人出面接待了法官。
據負責人講,自今年10月8日大剛便沒來上過班,單位按照曠工進行了處理。負責人說,上一次法官來過后,他們電話聯系了大剛,大剛自稱私事,與單位無關,口頭辭職。11月4日,大剛快遞了一份辭職信。由于辭職信上的落款時間有問題,單位再聯系大剛卻找不到人了。
上午,法官給出期限,要求單位配合提供大剛的人事檔案、就職情況及相關銀行賬戶信息。
記者了解到,由于本案涉及身份關系,法院希望大剛能協助查明事實。這也是法官親自上門的原因。如大剛堅持不露面,法院將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并缺席審判。屆時,大剛相當于放棄了舉證質證以及答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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