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接到河南省社旗縣群眾反映稱,當地一家醫院,涉嫌違規超劑量使用抗精神病類藥物(藥品系醫生個人私購),致一名懷孕女患者藥物中毒死亡。對此,當地衛生主管部門置若罔聞,面對記者采訪,衛生局長聲稱:“這事兒不歸我管”。
據了解,死者徐某某,女,19歲,已婚,方城縣劵橋鄉高莊村人,生前懷孕近7個月。死亡原因系口服大量奮乃靜、苯海索、富馬酸喹硫平片導致藥物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
唐莊鄉衛生院補開的患者診斷證明
在社旗縣唐莊鄉衛生院(南陽市精神病醫院對口支援醫院),死者母親薛女士告訴記者:“女兒患精神分裂癥10多年,出嫁后,一直在這里進行治療,醫院有她詳細病例檔案。11月4日,女兒獨自來此看病,精神科李征大夫在未通知其監護人的情況下,違規開具15日劑量鎮靜藥物,被女兒一次性服下,導致藥物中毒死亡;因無法提供進藥憑證,李征大夫承認藥品系個人私下購進(有談話錄音)。事發后,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拒絕事故調查,涉事醫生也躲了起來”。
記者多方聯系李征大夫了解具體情況,但一直無果。
大部分抗精神病藥有一定的成癮性,所以,這種藥把關嚴,所有精神病藥品均為處方藥。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
作為南陽市精神病醫院對口支援醫院,大夫違規開具處方用量,藥品準入制度管理混亂,是導致此次醫療事故的主要原因。知情人告訴記者,類似悲劇在這家醫院并非個例,同年,姚亮鎮核桃樹村董某某(精神病患者)也在此發生醫療事故。
導致醫療事故的藥品系醫生私下購進,那么藥品的質量是否過關,記者將調查情況向社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反饋,該局牛副局長表示,將立即展開調查,如發現假藥,會從嚴懲處。
記者多次致電社旗縣衛生局李局長了解事故進展情況,李局長均稱正在開會,無暇回答,在多次要求下,李局長辯稱:“知道此事,但不歸我管”。
南陽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秦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縣、區公立醫院發生醫療事故時,縣、區衛生局長是第一責任人,社旗縣李局長的話是極不負責任的,他將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此事,督促社旗縣衛生局對事故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將進行回復。
截止發稿,記者并未接到社旗縣衛生局的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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