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省已征收殘保金過1億元,基本與去年持平。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征收的殘保金中,企業占去了大頭,不少機關事業單位并沒有主動繳納殘保金。省殘聯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要加大改革,統一由地稅收取殘保金,破解當前助殘工作困局。
單位不配合今后或被曝光
今年,海口市應繳納的殘保金總數為6000多萬元。但到目前為止,海口市共收到1300萬元殘保金,其中大多數是企業繳納,機關事業單位只繳納了近200萬元,與應繳數額相距甚遠。而海南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也表示,全省收繳情況與海口差不多,企業收繳情況比機關好得多。
為何機關事業單位不繳納殘保金?海口市一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筆費用是由海口市財政劃撥,包含在每年初撥付的單位公用經費里,只是沒有單獨列出,一些部門由于對殘保金征收不理解,推說沒有安排這筆經費。
今年,海口市正式啟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到今年年底,海口市對按比例和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情況進行公示,并對其進行補貼和獎勵,對既不安排殘疾人就業,又拒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進行公示曝光。
資金不足助殘工作遇瓶頸
“海口市登記在冊處于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約有1.1萬人,其中有勞動能力的占30%左右。今年以來,超過2/3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都沒有獲得就業機會。”今天,海口市殘聯就業部主任潘文俊告訴記者。
“殘保金繳納不足會影響到殘疾人就業。”潘文俊說,依據我省相關條例,殘保金可以用來獎勵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現在殘保金不足,無法對吸收殘疾人工作的企業進行獎勵,從而影響企業的積極性。
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透露,因殘保金不足,助學、就業、扶持殘疾人創業等多個助殘項目遇到了瓶頸。
原有征收辦法有望改革
海南實施殘保金征收10多年來,雖然征收到的金額一年比一年高,但征收工作仍困難重重。
依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海南省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如何破解殘保金征收難題?對此,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透露,目前我省正在制訂相關政策,今后殘保金都統一由地稅來收取,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則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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