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探訪
9分鐘到場已經很快
120指揮中心要求,在中途不堵車無障礙的情況下,城區3-5公里范圍內,要求救護車10-15分鐘趕到現場,郊區8-10公里范圍,要求15-30分鐘趕到。
5日,記者來到德陽市120指揮中心,了解3日凌晨吳建強出診的情況。
中心陳主任介紹說,按照中心相關管理辦法,患者及親屬撥打120電話5秒內,調度員要接聽,并向對方了解簡要癥狀、確認詳細地址,然后指派醫療機構,醫療機構3-5分鐘出車。
3日凌晨零點57分,120指揮中心接到患者家屬電話,稱城市花園有人昏厥。1點,德陽市人民醫院急診科接到指揮中心電話,出車急診。值班的吳建強讓護士拿上氧氣袋等急救物品,叫上擔架工跑向救護車。
凌晨1點03分,救護車載著吳建強和護士小凌及2名擔架工趕往現場。吳建強說,由于城市花園是老小區,求救者沒有說明具體位置,他們途中多次電話聯系家屬,均無人接聽。
1點06分,救護車到達城市花園小區門口,吳建強等人見到一中年男子在門口向他們揮手。不等救護車進去,吳建強就背上急救出診包,順著男子指引方向跑在最前面,護士及兩名擔架工緊隨其后。
陳主任說,城區3-5公里范圍內,要求救護車10-15分鐘趕到現場,郊區8-10公里范圍,要求15-30分鐘趕到,“當然,這是在中途不堵車無障礙的情況下。”對當晚出車情況,陳主任說完全是在規定時間范圍內,而且已經很快了。
記者聯系上當晚的救護車司機,他說當時救護車時速七八十公里,“一路上醫生護士都在聯系報警人,但沒聯系上。城市花園有很多出入口,不知在哪個口子停,直到看到招手的人。”
陳主任說,急救醫療資源的分配,一般按照就近就急以及病人和家屬意愿,“當晚的出診就是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則,實際上出車到現場只用了3分鐘。”
5日下午,記者乘坐出租車從德陽市人民醫院急診科門口出發,到城市花園南門用了3分鐘,到患者家所在的單元還走了2分鐘。
認/定/
醫生處置無不當
一打人者被刑拘
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區分局5日通報,1月3日凌晨,旌陽派出所民警在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現場,控制了事態。后經過刑警大隊調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死者丈夫)、石某(胡某鄰居)對毆打吳建強醫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考慮到其家人去世需料理后事,胡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石某被刑事拘留。
記者從警方獲悉,應死者家屬的請求,法醫對死者死因進行了鑒定,判斷死亡原因由腦出血導致。
旌陽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此事中醫生履行救死扶傷責任,現場處置沒有不當,從專業角度做出相關判斷沒有不對,雖然死者家屬有種種理由,但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反映,打人總是不應該的。
數/據/
2013年全國醫患糾紛7萬件
記者查閱到的中國醫院協會一份調查顯示,針對醫生的傷害事件從2008年每家醫院平均20.6起,上升到了2012年每家醫院平均27.3起。更有國家衛計委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患糾紛約7萬件。而2014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暴力殺醫、傷醫等犯罪案件155件。(記者唐金龍攝影報道)
立/即/評
暴力陰影下醫患關系沒有贏家
醫患沖突的頻仍,已多少讓人產生無力感。但越是在這樣的無力感之下,每一起醫患沖突事件,越是有被正視的需要。
但凡發生這樣的事,我們很容易從醫療體制的弊端去找深層次原因,并借此追溯到醫患之間的不信任關系。的確,當下的醫療體系包括醫療體制都有太多需要進步之處,但在文明社會,任何突破法律和倫理底線的暴力行為,都沒有正當性可言。
在這起個案中,事后警方的調查表明,無論是救護車出車的速度,還是醫生現場的處置,都無不當之處。我寧愿相信,胡某及其家屬等人在那一刻對醫生所施加的暴力,只是源自對失去親人在情感上的“不可接受”,從而尋求的一種“發泄”。失去親人的悲情可以理解,正如醫生在施救的同時多次向患者家屬表達“做好心理準備”的關切。然而,當情感轉向到暴力傷害,則已然構成了一種危險的越界,不僅讓醫生無辜受傷,也會讓自己付出代價。
就像醫生要相信那些有暴力傾向的患者或家屬終究只是極少數,作為患者和患者家屬,也同樣要相信每一位醫生,在生命面前都能從專業角度盡最大努力施救,“例外”只能是極個別。事實上,越是醫療體系存在不足的地方,這種源自職業屬性和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就越顯得彌足珍貴。
拳頭從來不能導向我們期待的美好與正義,暴力陰影下的醫患關系也從來不會有贏家。每一起加諸于醫生的暴力,都是對本就存有裂縫的醫患關系的傷害,而受害者,是醫生,更是置于醫患關系下的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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