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互聯網產品讓人們生活更便捷,推動傳統行業進步,這背后有技術革新的驅動。走在時代前面的東西一出來,很難第一時間進入法律監管的視野。加上互聯網行業相對自由激烈的競爭氛圍,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用戶之間的權益和權利,容易界限模糊。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看來,技術創新本身并沒有紅線,關鍵在于創新成果如何合法合規利用。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互聯網公司在哪些方面處于強勢?
楊明:這要結合互聯網企業提供的互聯網產品或服務來看,如果消費者(用戶)就某個產品或服務的轉移成本高,那么公司就處于強勢。所謂轉移成本,可以通過消費依賴來理解,不同類型的互聯網企業,消費依賴的表現情形不同:娛樂型產品或服務,消費依賴取決于信息流(流量),電子商務方面的產品或服務,消費依賴取決于信息安全。
另外,互聯網平臺的聚合程度越高,其所有者越處于強勢。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用戶在哪些方面處于強勢?
楊明:轉移成本低的互聯網產品或服務,或者說互聯網平臺的聚合程度低,用戶處于強勢。
不過,用戶的強勢也就表現為流量的流失,由于盈利模式與傳統商業模式不同,前述互聯網企業的盈利能力弱并不意味著消費者的成本增加。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技術創新,比如數據的獲取和使用等,紅線在哪里?
楊明:我不認為技術創新有所謂的紅線,在互聯網領域,技術創新對于社會整體發展而言,是有效率的。問題在于互聯網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是否獲取用戶的相關信息(數據),對于獲取的數據是否能夠利用、以及如何利用。應當有專門的法律機制來解決前述行為準則的問題,也就是正在制定中的個人信息(數據)保護法。
中國青年報:您如何看待搜狗輸入法劫持百度流量一案的判決?
楊明:我認為該案判決是在說理,并沒有任何不公正的情形,此案至多就是存在觀點分析。從判決結果來看,其規制思路是“劃分地盤”,將相關市場按照傳統思維進行分割,彼此之間涇渭分明,須遵循“避讓原則”。但這未必能定紛止爭,在商業模式邊界仍然模糊的背景下,這種思路只會刺激競爭者之間更加激烈的爭奪。
中國青年報:對于一些截取流量等不正當競爭、蒙蔽用戶的做法,應如何裁定?
楊明:我認為這個問題與技術創新無關,關鍵是技術創新成果如何利用的問題。實務界、理論界提倡的“避讓原則”“非公益必要不干擾原則”等,都是試圖對商業模式之爭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
我認為這不是監管或立法的問題,而是法官裁判的問題,需要法官具備很高的素養、有扎實的研究方法的基礎——比如,分析兩種商業模式之間的沖突,究竟是否需要進行矯正,法官需運用一定的研究方法進行分析。當然,證據制度等配套機制的改革與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中國青年報:您如何看待“技術中立”的說法?
楊明:技術中立是指技術本身不帶有價值評判,但利用技術的人是需要對其行為進行價值評判的,不能把技術與利用技術的行為混為一談。目前我國對于互聯網傳播內容的監管制度,還缺乏體系化的架構,包括:視聽作品的分級制、未成年人保護、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注意義務等。總體來說需要構建成一個完整的體系。
?
?
?
相關鏈接:
2016中國商業十大熱點:抱團結盟將成商業整合新常態?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