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的武漢市青山區原政法委書記高玉奇,近日被移送司法機關。高玉奇的違紀違法行為中,涉及挪用上千萬元公款購買信托產品。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官員、財務人員挪用財政資金等公款,用于炒股、放貸和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來,全國各地紀檢、審計系統查處的公款違規“理財”金額超過20億元。實際上,財政部目前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
根據刑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條文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即構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于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業內專家介紹,并非財政資金等公款都不能理財。只有各級國庫、社保財政等基金主管部門才能用公款投資理財,實現保值增值,而且主要采取定期存款和購買國債兩種方式。
記者了解到,無論公款理財是否保值、收益多少、去向如何,只要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的,均涉嫌違法犯罪。即便在單位內部走程序獲得批準,違規使用公款尤其是財政專項資金理財,也屬于違反財經紀律,相關人員也要被問責。
案例
武漢市青山區原政法委書記高玉奇動用基建資金2020萬元購買信托產品后,因基金連續虧損在2013年被強制平倉,造成公款損失近700萬元。
廣州市科技專項資金被多次用于購買短期金融理財產品,累計金額8億多元。
湖北省鄖西縣一鄉鎮財政所日前被審計查出,從鄉鎮基本建設專戶借支325萬元放貸給個人。
南航集團原副總經理彭安發、原財務部部長陳利明等人挪用10多億元公款給證券公司委托理財,最終3億元未能收回。
山東勝利石油管理局渤海鉆井總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員張士芬,挪用職工住房公積金2000多萬元炒股炒黃金,虧損近900萬元無法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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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炒股資金或進樓市 降準預期催漲地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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