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27日消息(見習記者劉杰 通訊員崔善紅)云南男子鄒某凌晨與他人合伙潛入小區盜竊21738元財物,逃跑時摔倒被保安當場抓獲。近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5年6月27日凌晨2時許,鄒某和“小耀”(另案處理)共謀由“小耀”潛入海口一公寓A棟大樓實施盜竊,鄒某則在A棟的三樓負責望風及接應。后“小耀”盜竊了1504房馬某一臺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盜走802房林某一部金色蘋果6plus手機、一塊“時度”牌男士手表、一塊“天梭”牌女士手表、一個男士挎包、一個男士手包、現金1100元;盜走1402房譚某現金人民幣3000元;盜走1603號房王某現金727元。經鑒定,盜竊財物總價值人民幣21738元。兩人盜竊得手后,在離開公寓時,因形跡可疑被巡邏的物業保安發現,在保安追趕時鄒某因摔倒被保安抓獲,“小耀”則逃離現場。后接警趕到現場的公安民警從鄒某處扣押到一臺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一部金色蘋果6plus手機、一塊“時度”牌男士手表、一塊“天梭”牌女士手表、一個男士挎包、一個男士手包、銀行卡二張及現金5417元。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鄒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入戶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173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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