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分別為杜強、向東、李晉飛。因被認定涉及南召縣1998年—2002年的4起入室搶劫殺人案,他們在一審時被判處死刑,后因證據不足,在發回重審時被撤訴釋放。
南陽“兇案疑犯”申請國家賠償獲立案
當地4青年因6死1傷劫殺案獲罪,四年后證據不足撤訴釋放,“疑犯”身份多年未“洗白”
2005年的一次測謊之后,杜強、李晉飛、向東、蔡見順四人就再也回不到原先的生活,當時他們被認定涉及南陽市南召縣的4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這4起兇案發生于1998年至2002年之間,致6死1傷。4人在一審時被定罪:3人死刑,1人獲刑7年。4年后,因證據不足,南陽市檢察院在發回重審階段撤回起訴,4人從看守所釋放,接著被南召縣警方監視居住6個月。因偵查無進展,警方解除監視居住。
雖然走出了高墻恢復自由身,但杜強等4人一直沒拿到警方的終止偵查決定書,讓他們難以對被多年羈押的經歷申請國家賠償,更苦惱“嫌犯”與“清白者”之間的搖擺身份。
1月27日,接到法官的短信,44歲的李晉飛哭了。
法官告訴他,他和杜強、向東的國家賠償申請在1月20日已經立案了。
從2005年底被抓,到2007年被判死刑,再到2011年被釋放,他們三人經歷了別人難以想象的人生。
重獲自由4年多了,他和杜強、向東三人找了大大小小的國家機關超過300多次,“今天,有領導客氣地關心我,還是第一回。”李晉飛說,他當即給自己的律師打了個電話告訴喜訊,然后又給法官回了條情緒復雜的短信:“不知是喜還是悲。”
而在1月26日,杜強三人的“同案犯”蔡見順的國家賠償申請,也在南陽中級人民法院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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