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每到這天,消費維權問題格外受關注。消費者怎樣才能更好地維權呢?先看兩個小例子。
海口一位姓鄧的市民,因為被一家通訊公司擅自開通增值業務,多產生了143元費用,協商不下起訴到法院,最近剛剛贏了官司。還有,福州某知名餐飲公司在與顧客結賬時,“四舍五入”多收了顧客5毛錢,結果也被告上法庭。
上述例子有個共同點,就是兩位消費者都很較真兒。也許你會說,就這么點小事,值嗎?筆者覺得: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已實施多年,侵權行為依然屢屢發生,固然和不良商家缺乏誠信有關,也和消費者本身不無關系。比如,外出就餐,飯店收了兩塊錢茶位費,雖然覺得不合理,但轉念一想,錢也不多,算了吧;再比如,購物時索要發票,商家不給,往往也會作罷。正是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導致很多人不愿去較真兒,結果自身權益受損不說,還助長了商家的不良風氣,加大了主管部門的執法難度,致使市場秩序陷入惡性循環。可以說,商家最幸運的事,就是缺乏斤斤計較的消費者;而消費者最可悲的事,同樣是缺乏跟商家較真兒的人。
就我們海口來說,營造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環境,是“雙創”工作的起碼要求。而這種良好的環境,離不開主管部門的執法巡查,離不開商家的行業自律,更離不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如果遇到消費侵權時,大家都能較真兒,那么,市場交易環境的持續改善,就不是什么難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