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他人也是嚴重違紀’。此次吳達君算栽了大跟頭啦!真沒想到他會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近日在談到該市文化藝術中心原主任吳達君對應聘者“爆粗口”被嚴肅處理時,福建省泉州市的黨員干部紛紛表示:“這讓我們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力度。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劃出高標準和紀律底線,對我們黨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一丁點兒給黨的形象抹黑的行為。”(3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也許,在人們的習慣認知里,“被開除黨籍”和“撤銷職務”之類重處分,往往是那些已觸犯國家法律的貪官污吏,亦或是其他具有嚴重影響和后果的違規違紀行為,把吳達君辱罵他人的“爆粗口”行為列入“嚴重違紀”范疇,并給予清除出黨和撤職的“頂格”重罰,著實讓人頗為震撼。透過此事引發當地黨員干部“容不得一丁點兒給黨的形象抹黑”的熱議,人們深深感受到“高標準”、“零容忍”的從嚴治黨力度,不失為一堂活生生的黨規黨紀教育課。
“爆粗口”被開除黨籍決非小題大做。盡管政府官員的爆粗口、說雷語,往往不乏偶然因素或來言去語的上下文語境,但畸形的價值觀、權力觀,目無法紀的敬畏缺失和素質低下,卻是難以掩飾的失德本質。對于自己的“爆粗口”行為,吳達君給予情緒失控的解釋。但筆者并不認同。且不說這種未謀面便猜忌的先入為主明顯有悖實事求是的做人底線,其不能理性抑制自己的不良情緒,隨意辱罵他人的口無遮攔本身,就是漠視他人尊嚴和道德素質缺失的自然流露。
“語言是思想的外衣”,“爆粗口”透視的是唯我獨尊的權力任性與作風霸道。試問,如果吳達君確有心中有民、胸中有責的思想境界與權力矜持,如何會在一個求聘打工者面前盛氣凌人?基于“德才兼備德為先”的識人用人原則,“失德”的危害不可低估,“爆粗口”被開除黨籍當屬咎由自取。
“爆粗口”被開除黨籍詮釋了“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治黨新理念。國家法律是維系公序良俗和公平正義的基本底線。身為黨員干部,理應做敬法守法的傳播者、守望者、踐行者和捍衛者,理應為全社會的法治環境和法律實施發揮為人師表的榜樣作用,豈能罔顧法治尊嚴和自毀公職形象的不可為而為之?尚未走出大學校門的女大學生,初試應聘就遭遇來自招聘者的污言穢語,這讓當代的大學生如何想我們的黨員干部、想我們這個社會?盡管從法律的角度解讀,吳達君的“爆粗口”或許未給被侵權者造成多么嚴重的身心傷害,但經網絡傳播后的負面效應卻不可小覷。唯有將此等害群之馬清除出黨,才能匡正黨紀、以儆效尤。
黨紀非空談,“零容忍”絕非只是一種姿態,從嚴治黨更當成為管黨常態。矯正口無遮攔的“爆粗口”,不僅需要謹言慎行的“管住嘴”,更需將胸懷人民、敬畏法治和責任擔當的官德“植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