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報道可能失實,為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
法院首發名譽權訴訟禁令
本報訊(記者 高健 通訊員文海宣)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認為《中國經營報》發文詆毀其運營的“網易考拉海購”,在訴訟中,向海淀法院申請訴訟禁令——禁止《中國經營報》的電子報和網站發布涉案報道。法院經審理,昨天支持了這一申請。這是本市首例在涉網絡名譽權新聞報道中發布訴訟禁令的案件。
網易雷火公司訴稱,其旗下跨境電商平臺“網易考拉海購”,所售貨品從貨源產地直采、經過海關檢驗和質檢部門檢疫后存放在保稅倉庫。而《中國經營報》僅憑其內部人員爆料,即發布網易考拉海購售假的不實報道。新浪全文轉載了上述文章,還更改標題,直指網易考拉海購售假。公司多次函告《中國經營報》和新浪停止侵權行為,但對方均拒絕刪除侵權文章,故提起訴訟。
訴訟過程中,網易雷火公司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稱如《中國經營報》、新浪繼續登載涉訴文章內容,必將使公司遭受的商譽損害后果進一步擴大,要求法院做出禁令:責令《中國經營報》電子報和網站上停止發布涉案報道;責令新浪停止在網站上發布涉案報道。網易雷火公司對此項申請,已向法院提供相關現金擔保。
3月7日,經主持雙方當事人聽證及對雙方材料初步核實,法院認為,網易雷火公司是“考拉海購”平臺的運營主體,其對所從事業務享有獲得及維護正當社會評價的合法權益。涉案新聞報道從題目、開篇、由頭及主線勾勒出一起“網易考拉又陷入售假漩渦”的新聞事件。但是通觀全文,并未得出“考拉假貨”這一定性的明確依據。網易雷火公司提交的涉案公證書顯示,周先生所購日本尤妮佳品牌的嬰兒紙尿褲,經日本尤妮佳客戶服務中心確認,系該公司產品,故該證據可以作為網易雷火公司出售給周先生的該品牌紙尿褲并非假貨的初步證據。《中國經營報》則未向法院提交相應證明是假貨的充分證據。
法院認為,在此情況下,涉案文章所報道的事實可能構成失實,如繼續傳播可能對網易雷火公司造成社會評價降低的嚴重損害后果。鑒于《中國經營報》在行業內具有較大的媒體影響力且網媒傳播具有很強的信息擴散性,繼續傳播涉案報道可能對網易雷火公司的合法權益造成進一步損害。為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中國經營報》應暫時停止傳播《跨境電商命門凸顯網易考拉現自營危機》一文,直至本案法律文書生效之日。如生效法律文書認定報社方未構成侵權,那么,《中國經營報》有權就其因暫時停止上述行為而造成的損害向網易雷火公司要求承擔法律責任。因新浪已自行刪除了在新浪網站上登載的涉案報道,網易雷火公司撤回了對新浪的禁令申請。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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