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3日電據廣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3月22日,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杰涉嫌強奸、詐騙及王春任涉嫌強奸一案。該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依法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法庭當日未宣布案件審判結果。
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王杰借公益助學名義,強行與被害人農某、覃某(未成年)發生性關系;被告人王春任經王杰介紹和安排,將被害人黃某(未成年)強奸。2015年5月,王杰采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益團體捐贈善款15000元。依法應以強奸罪、詐騙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受害人的委托代理人,被告人王杰、王春任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和辯論,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
法庭當日沒有宣布案件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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