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踏踏實實,做事要誠實守信。無論做什么,我覺得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李艷飛始終堅持以“誠”為準的做人做事原則,從打工者到大老板,從兩萬元起家的小賣部到資產數千萬元的商品零售企業,抒寫了一段農民企業家成功創業的精彩篇章。“2015年7月,李艷飛榮登“中國好人榜”。(見中國文明網)
做人要誠,“人無信則不立”,而“以誠相待、以信相交”的做人原則讓他贏得信譽,也贏得了企業的發展。無論是合作伙伴、客戶,還是員工,都贊他“心眼實,重信譽,講原則”。因為不拖不欠,供應商們樂意和他打交道,銀行也為他開了隨到隨貸的“綠色通道 ”;因為堅守誠信,他專程開車趕到機場給顧客送去遺落的皮包。作為一個商人,能夠放棄高額利潤,憑良心經營,真正做到顧客至上、講情講義,確實難得。
做事要誠,細節決定成敗,李艷飛的創業過程處處體現“誠信”。他堅持嚴把商品進貨、上柜、銷售“三關”,燒掉質量不高的30多萬元貨物而非降價處理;臨時接到個體戶需要貨物的電話,哪怕入夜下雪也堅持派車折返送過去……常人眼里看來很傻的經營行為,卻是最打動客戶和顧客的細節。“寧可丟錢不丟信。如果一個企業沒有了名聲、沒有了信譽,就不可能有客戶。”一個企業要想走得長遠,誠信是關鍵,如果為了蠅頭小利毀了信譽,往往失去了長遠的發展機會。
仁愛至誠,李艷飛有著“企業發展的最終目的是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儒商情懷。他以降價讓利的優惠、便民服務下鄉的經營方式和“五感”的服務理念給人們良好的消費體驗;以捐款救災、捐資助學的慷慨解囊積極支持公益活動;他還在企業發展后,不忘履行社會責任,以誠信經營和慈善行動回報社會,而這樣的商人經營的企業也會越做越大,越走越遠。
“誠以修身,信以立業”。他常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誠信是我做人的標準,也是做企業的標準。管不了別人,那就先從自己做起。”一個商人如果做人做事都是憑自己的良心,一個企業家如果時刻不忘承擔社會責任,以“誠”為準則,衡量經商過程的每一步,怎么會不受人稱贊喜歡呢?如果每個商人、企業家都是“李艷飛”,還會頻頻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和欺詐消費的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