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營殯葬“一條龍”機構為搶生意,向個別醫院護工、120急救人員甚至醫生購買消息。上海市寶山區殯儀館館長姚建明稱,“這類賣消息很難管”。上海市民葉先生日前投訴,他花了1.58萬元為逝去的親人購買“一條龍”殯葬服務,卻連儀式告別廳、棺材也沒有(4月4日澎湃新聞網)。
筆者一直覺得奇怪:為何殯葬“一條龍”機構總是消息靈通,能以最快速度出現在死者家屬面前?原來,死者信息已經被護工、醫生等第一時間賣給了“一條龍”機構,“一條龍”機構因此能夠先人一步早早上門。此類現象真的如殯儀館館長所言“很難管”嗎?恐怕不盡然。對此,有關部門理應拿起法律武器懲治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公民權益不受侵害。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護工等將死者在醫療機構接受服務的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而殯葬“一條龍”機構非法獲取上述信息,兩者都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分別構成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要件。至于細節方面,究竟是誰,又如何將死者信息倒賣,只要從“一條龍”機構獲取的信息入手順藤摸瓜,查清事實并不困難。所以,對于護工、醫生出售死者信息獲利、“一條龍”機構依靠收買信息招攬生意的做法,絕不是“很難管”,而是有法可依,對此類涉嫌違法的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活動理應依法予以嚴懲。
另一方面,殯葬“一條龍”服務號稱“白色暴利”,其服務價格是否經過物價部門許可,服務質量又是否存在問題,亦需要嚴加查察。由于殯葬服務的特殊性,行業的服務收費標準模糊不清,消費者對其價格行情等往往很難了解,很容易被誘導消費或付出高價。這就需要工商、物價等部門及時出手,對殯葬行業進行更加深入的監督檢查,避免高收費和欺詐消費者等現象出現,讓殯葬服務市場更加理性規范。
其實,殯儀館也能提供相關殯葬服務,那么,為何消費者寧可相信“一條龍”機構,也不選擇正規的殯葬服務呢?依筆者看來,原因有二:其一,殯儀館殯葬服務宣傳、對接不到位。由于死者信息第一時間被“一條龍”機構獲知,殯儀館的殯葬服務面臨慢人一步的尷尬,消費者往往在到達殯儀館之前,便已經在“一條龍”的窮追猛打中妥協了。其二,殯儀館殯葬服務仍不完善,消費者對其服務價格、服務質量等存有疑慮,擔憂到了殯儀館再聯系殯葬服務會被“宰客”,反而是“一條龍”表面上的明碼標價更能得到消費者信任。對此,有關部門須不斷完善殯葬服務體系,使正規殯葬服務得到更廣泛地認可和接受,那么不正規“一條龍”機構自然便會“退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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