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被指涉嫌“濫收費”,IC卡工本費高于成本將重點調查。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公告,指出目前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殯葬等行業的強制交易、濫收費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十分突出。從4月起至10月,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4月10日新華網)
這一來自國家工商總局的公告,或許已經讓人等得太久。因為,有關公交卡押金的問題,稍稍檢閱下相關新聞即可發現,放眼全國幾乎所有的地方它都早已稱得上是一樁“陳年舊聞”。2014年的媒體報道稱,據住建部IC卡應用服務中心數據,全國有約4.2億多張正在使用的公交IC卡。以每張卡收10元押金的最低額計算,全國公交卡逾42億元押金一年利息即可達上億元。而這筆巨款到底流向了何方,卻一直是一個疑問號。
體量巨大,但去向不明的公交卡押金到底流向了何方?2013年,浙江省溫州市審計局的一次專項審計結果或許提供了注腳:該市公交公司從IC卡收入賬戶中提取193.53萬元,掛賬其他應付款賬戶贈送給了“有關部門”。從常識出發,這樣一種帶來巨大“利益空間”的行業性操作,之所以能夠持續如此多年,除了消費者的“無意識”沉默,有效監管力量的“隱身”無疑充當了推手作用。
那么,這一行業痼疾到底該怎么破?這次工商總局的專項執法行動顯然只能是第一步。要知道,這類現象的突出,癥結仍在于一些城市基礎服務部門的“屬性”與定位存在偏差。無論是供水供電還是公共交通,它們雖屬公司化運營,但其背后與行政部門發生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客觀上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而在這樣一種行業形態中,出現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現象,其實有其必然性。因此,此次工商總局的專項執法行動,不能只是簡單地叫停或者規范公交卡押金的收取,還要厘清其具體去向與相應的監管失責。而更關鍵的在于,這類“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背后的制度土壤,應該得到系統性的矯正,當然,這不僅僅需要工商部門的介入。
一個“高能見度”的社會已是大勢所趨,這其中當然包括每一張足夠“透明”的公交卡。在某種程度上,一張張不“透明”的公交卡,只不過再次道出了現代社會的一道常識:任何的不透明之處,都可能蘊藏著巨大的公共利益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