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8元喝一口,兩個人喝了上千塊,上海“48元一口天價茶”事件引起輿論關注。有微博網友爆料稱,兩名日本學生在上海豫園游玩時遭遇茶托,被帶去一家茶館,以48元一口的價格強迫消費2000多元,錢包里的1000多元現金被搜刮一空。
涉事茶樓負責人昨天表示,并非48元一口茶,而是48元一種茶,他們推薦給了顧客六種茶。據悉,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局已對涉事茶館立案調查,涉事茶樓也已經關門停業,兩位受害的日本學生也于昨天返回日本。
近日,微博博主“打樁模子日記”的一則微博吸引了許多網友的注意。微博中稱:“二名日本學生去豫園游玩,被茶托帶到金陵東路229號2樓的豫園茶館喝茶,結賬時被告知茶費是48元一口。共消費了2100多元,結果二人的現金1000多元全部被強行掏空。”
據了解,這家涉事茶館在上海地鐵十號線豫園站附近,步行十分鐘就能走到上海熱門景區豫園。這家茶館所在的商業樓內裝飾較為陳舊,看起來并不高檔,而且生意蕭條,多數門店并未租出。事發后,該茶樓已經停業。
爆料的博主昨天告訴記者,當事的兩位日本學生已經返回日本。“微博中所說的一‘口茶48元,實際上是指功夫茶的一小杯,日本人有時候把白酒杯、功夫茶杯這種很小的杯子單位稱為‘口’”,但他表示,事情已經過去,不愿再接受采訪。
通過豫園茶樓貼出的招聘電話,記者聯系了該茶樓經理,這位經理強調,是一種茶48元,而非一口茶:“什么叫天價茶一口茶,我們一種茶48塊錢,然后他們喝了我們六種茶。我們有雨前龍井,本來就貴,清明節,買一斤龍井很貴的啊,七八千塊錢(一斤),他一種茶喝了我們兩三杯呢,再說我們價目單都有的啊。”
記者通過一家知名茶葉銷售企業了解到,雨前龍井如果不分產地的話,市場價格區間每斤從幾百到上萬不等,但茶樓一般都按壺或按杯銷售,沒聽說過按口賣。一杯茶48元比較合理,如果一口茶48元就有點離譜了。
兩位日本學生回憶說,當時“價目表一邊放著圖片,一邊標著價格,價格是48元。”他們雖然看了價目表,但是還沒有點單,服務員就開始給他們上茶了。結賬時,服務員說,一口茶48元,但他們之前還以為一共是48元。
對此,茶館經理解釋說:“進來之后,我們有茶藝師給他們泡茶,給他們介紹。是五個人喝了我們六種茶。他們也可以自己選,如果不知道喝什么,我們可以推薦給他們。”
這另外的三人,卻是這兩位日本學生在地鐵口“偶遇”的。這兩位日本學生回憶,他們剛出地鐵,就被三個學生模樣的年輕人攔住了,希望日本學生可以幫忙拍照,但奇怪的是,為他們拍照的地方背景就是一條馬路,什么都沒有。拍照后,三位年輕人就邀請他們一起喝茶,遇到可以溝通的同齡人,于是兩位日本學生才前往。
最終,在警方介入下,茶館當天退給了兩位日本學生一千多元,而其它三人剩下的近千元消費并沒有人再來要求退款。據央視調查,這家茶館長期雇傭所謂的茶托,專門針對外國游客。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只要是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消費行為,不分中國人和外國人,消費者的權利都受到中國的法律保護。從天價蝦,到天價魚,再到天價茶,實際上是一種欺詐行為。對于這家涉事茶樓,處罰不僅僅是退款這么簡單。
邱寶昌認為,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可以要求他承擔3倍的賠償,一千塊就可以要求賠償3千塊。相關部門根據這種情況,有違法所得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頂格到十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邱寶昌律師指出,如果消費過程中,出現強買強賣的行為,還可能涉嫌詐騙和敲詐勒索等刑事犯罪。
據經理介紹,涉事茶樓于去年上半年開業,至今已經營業近一年。經理說,有時候一天營業收入也就一兩千塊錢。
據悉,黃浦區市場監督局已經立案調查,該茶樓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旦查實違法事實,將依法從嚴處罰。
從青島的“天價蝦”到哈爾濱的“天價魚”,再到這次上海出現的“天價茶”,人們不禁要問:天價事件為何頻發?消費者的權益怎樣才能得到更好地保護?
把無良商家的宰客念頭打消在萌芽階段,對監管部門而言是極大的挑戰,但絕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謂“天價”不是一夜之間漲成的,也很難靠一次懲處徹底解決。創造合法的經營環境,培育商家合法經營的理念,做好常態化巡查和整治,保持警鐘長鳴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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