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的一名女生,在課堂上玩手機,被老師發現后面臨選擇,要么砸掉手機,要么課程掛科。女生無奈選擇砸手機,先后五次將手機擲于地上,這一事情被拍攝下來流傳在網上。城市學院宣傳部門稱,涉事老師平時就非常嚴格,開學前便“約法七章”。學校認為老師這種處理方式不妥,后續還將進行協調。盈科律師事務所康凱律師表示,該老師行為涉嫌侵犯學生財產權。學生在一節課上玩手機就有可能招致掛科,也說明老師的自由裁量權被放大。
女生為避免掛科而摔手機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廣泛流傳,視頻在一間教室內拍攝,視頻顯示一名女生在教室前方講臺附近站立。“想好了沒有。”視頻中傳出一名老師的聲音,這名老師告訴女生,她面臨二選一的選擇,要么摔掉自己的手機,要么掛科。
這名女生拿著手機的右手抬起又放下,始終沒有下狠心。猶豫了一段時間,這名女生最終將手機扔出很遠,傳出“啪”的聲響,聲響傳出的同時,女生的右手迅速縮回,捂住耳朵。隨后女生又兩次將手機摔向地面。“要砸碎它。”老師發話后,這名女生又兩次將手機摔到地上。
涉事老師平時要求嚴格
據網友透露,這段視頻中的事情發生在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了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學院宣傳部一位老師說,網上流傳的視頻就發生在近日,視頻中的老師為該校金融學系老師姜加強。“他一直以來是學生口中‘又愛又恨’的老師類型。”該老師介紹,姜老師平時就非常嚴格,不講情面,很多學生考試得了58分、59分,找人前去說情,全部被駁了回去。
宣傳部老師表示,姜老師早在學期剛開課時,就對學生們“約法七章”,包括上課鈴響前要雙腳踏進教室,否則算遲到;上課不能玩手機,被發現者要么摔爛手機,要么掛科;非重病者不能請假;非父母有重病者,不能請假;考駕照請假要有駕校證明;上課不能去廁所;教室內不能吃早餐。
宣傳部的老師稱,視頻中的事情發生后,姜老師突然接到其母親病重住院的通知,但姜老師仍然堅持將課上完,才前往醫院。學校目前已認定姜老師的處置方式欠妥,并對當事學生進行了心理疏導,也詢問了班級其他學生,學生們表示不需要更換老師。由于姜老師一直在醫院照顧母親,后續事宜還未進行。學校將會對此事進行協調,可能會要求姜老師給予學生適當的補償。
北青報記者發現,在網絡中有不少城市學院的學子“抱怨”姜老師管理嚴格,一位學生稱,考試時因為手機響起,便被轟出教室。另一名學生稱:“上他的課永遠是提心吊膽,永遠把曠課掛科掛在嘴上。” 據悉,涉事班級其他老師表示,姜老師平時也偶有因監考、上課堅持原則的事情,跟學生發生小摩擦。
老師涉嫌侵犯財產權
盈科律師事務所康凱律師表示,姜老師的行為不妥,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康律師表示,學生上課玩手機違反了課堂紀律,應該按照課堂紀律進行處理,而不應當采取這種方式。而姜老師制定的“約法”涉嫌侵犯財產權,不能成立。
“掛科是由考試成績決定的,而不是由紀律決定的。”康律師還認為,姜老師要求學生在掛科和摔手機之間進行選擇,屬于一種脅迫行為。
“這是自由裁量權過大了。”康律師說,課堂上玩手機并不代表考試成績一定不過關。如果姜老師將學生的平時表現分打0分也不合適,平常表現分是一個學期的綜合評分,而學生僅僅是在一節課上玩手機,且玩手機也只是平時表現的一個方面。這種行為老師可以扣掉學生一些分數,但直接打0分的行為有待商榷。
遇到這種情況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康律師介紹,這件事屬于兩個人之間的糾紛,公安不太好認定,只能做協調。而如果訴至法院,就這起案件而言,學生很難勝訴。如果老師將手機摔掉,學生訴至法院一定會贏。“但這件事中,畢竟手機是學生自己摔的”,雖然學生遭到了老師一定程度的脅迫,但這種脅迫并非無法反抗,因此學生也具有一定的責任。法院可能會判決老師賠償一部分損失。
“學生本身也沒有遵守課堂紀律。”康律師表示,現實中確實有很多學生不遵守課堂紀律,老師沒有很好的應對之策,因此才采用這種極端的方式。
文/本報記者 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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