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分得保障房本來是件值得高興地事情,但是近日海口永和花園業主陳先生卻告訴記者,已經交房的永和花園竟然沒有竣工驗收合格。
永和花園未合格竣工驗收交房業主交房被擱置
2015年10月,開發商通知陳先生永和花園交房,但開發商沒有按時為陳先生辦理尾數發票(房貸發票)和永和花園一系列配套設施不完備等原因陳先生沒有收房。后來陳先生通過其他業主得知永和花園沒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等合法資格,表明其竣工驗收不合格并不具備交房條件,陳先生交房的事就一直被擱置。
延遲交房業主辦理交房被要求“補齊”物業費
陳先生稱今年三月份為了早點住進房子他去辦理交房入住,卻被物業告知要將2015年的物業費補齊才能辦理交房手續。陳先生表示:“本來永和花園竣工驗收不合格不去辦理相關證件,拖延這么長時間,還要讓我交沒有辦交房之前的物業費,簡直就是欺負業主。我去找開發商問關于竣工驗收和物業這些事情,到現在還沒有給我回復。”據陳先生介紹,購房合同內交付條件明確規定,房屋要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但開發商沒有取得以上文件就進行了交房程序。
永和花園狀況頻出業主集中反映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文整改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達的永和花園整改通知書
記者通過永和花園其他業主了解到,永和花園業主曾經就永和花園開發商違規交房不賠償違約金、永和花園物業違規收取物業費等問題向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集中反映過。2月1日,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作為保障項目建設的監督部門經核查下文表示,永和花園建設單位(即開發商)未經組織竣工驗收合格擅自交房,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責令開發商停止違規交房,盡快完善小區的工程驗收,并責令永和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必須按照相關物業管理條例及合同規定收費,如已違規收取,必須退還違規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達的整改通知表示,一個月內開發商及物業要將整改結果及時反饋。但據永和花園業主介紹稱,永和花園目前還是沒有合格竣工驗收。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監督權無執行權積極協調無果
目前永和花園的整改情況究竟如何呢?記者針對業主反映問題聯系了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達永和花園整改通知的相關負責人,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段時間永和花園的投訴集中,針對集中投訴問題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進行了核查,并對永和花園開發商及物業等相關單位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整改期滿后,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督辦整改結果時發現,永和花園只完成了消防驗收等局部驗收,聯合整體驗收依然沒有驗收合格。工作人員還稱,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對申請保障住房人員進行公示審查并監督保障項目建的單位,并不具備項目出現問題后管理及執行的權利,但是作為保障項目建設的監督部門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將業主反映問題及永和花園相關單位未合格整改等情況通知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質量監督站等部門進行協調處理,爭取盡早給廣大業主一個確切答復。
針對永和花園未驗收合格交房及物業收取延遲交房業主未交房前物業費用的相關事件,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友峰表示,根據購房合同中交房條件中房屋要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看,開發商在不具備交房條件下交房,廣大業主可以依法追究開發商違約交房的責任。而針對物業費繳費起始點的問題,陳友峰稱法律沒有對其進行明文規定,如果業主與物業簽署了合同與協議以此為準,如果沒有簽署任何文件建議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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