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天津兩輛公交的駕駛員因為停車問題,從口角之爭到停車對罵,最終當街上演“別車大戰”,兩輛車相撞、車廂側身玻璃盡碎,不少乘客摔倒受傷。目前,兩名駕駛員已被停職反省。(5月1日 京華時報)
公交車是我們日常出行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因其線路相通,比較方便、便宜,成了眾多人日常出行的首選。但這次公交車上演的“別車大戰”讓人心驚膽戰,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首先,司機缺乏責任感。公交車司機在保障乘客安全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這角色和乘客的性命息息相關。如果一個公交車司機沒有職業道德、不敬畏他人的生命,那么公交車以后是沒人敢坐了。如果沒有自覺承擔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這樣的司機何談責任感?
其次,司機道德修養較低。為口角之爭,就進行“別車大戰”,讓乘客無辜受傷,車輛損壞,這難道不是素質低下的表現嗎?作為公交車司機,應該要明白自己的責任:保護好乘客的人身安全,讓乘客平安到達目的地。可是這兩位司機卻全然不顧乘客的勸說,為了一時的意氣用事,就這樣當街上演“別車大戰,這樣的司機是不合格的司機。
最后,司機缺乏法律素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可是兩個司機卻罔顧法律、明知故犯,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說明了公交車司機缺乏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規培訓。
生命可貴,不要為了一時沖動而做出終身遺憾的事。這也給我們提個醒,對公交車司機的綜合考核,不能僅僅停留在業務技術的考核層面,還要注重司機的綜合文明修養。當然,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規教育也不能忽視,不然“別車大戰”還會繼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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